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5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06 16:06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王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25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晰物业管理监管部门职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物业招投标监管2020年,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20163号)等文件,对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区域划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前期物业招标范围、物业服务收费核定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前期物业招投标行为。同时,针对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即所谓的后期物业),严格落实《四川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制定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参考流程》,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事项。

(三)创新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2023年度选取275个物业小区试行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2家物业企业被直接列为C级谨慎选聘企业名单,1家物业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罚款5万元(全省首例)。

(四)持续规范物业服务收费。20209月,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广安市前期物业费管理办法》(广安府办发〔202038号),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权限、选聘物业的方式、物业收费事项等事项。202010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原)联合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广安市前期物业费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广市建局〔2020300号),明确了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车位物业服务费等上限标准,极大降低了收费矛盾纠纷2022年市司法局考虑该文件所涉及收费指导价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存在行政干扰市场行为,已将此文件废止)202010月以来,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参考《广安市住房物业服务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分类分级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后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企业合同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合同外服务事项由当事双方另行约定。

(五)强化物业诉讼调解力度。积极会同法院督促各地加大调解力度、提升调解效率,对涉众型、群体性物业纠纷案件先行研判,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以示范诉讼的形式现场开庭审理,充分发挥首案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同时,督促各地设立物业纠纷联调中心,推进精准诉源治理,构建和谐物业关系

强化物业退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做好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的衔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地尽快落实街道(乡镇)承担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的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确保《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赋予街道(乡镇)的监管职责接得住,做得好同时,积极会同经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研究解决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二次供水管理、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突出问题。

(二)建立物业行业消费者维权站会同市消费者协会探索在市物业管理协会设立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站,加强对合同履行不到位、恶意杀价、扰乱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证据收集和调查处理。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推动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建由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合执法队,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快速高效、限期办结,形成执法进小区工作闭环。加强与12345热线、信访、法院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信访矛盾突出的小区情况,属地住建部门每季度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高频次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监管对象承揽的物业服务小区开展执法,切实规范企业从业行为。

(四)加强信用信息监管。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出台《关于加强广安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的办法》,构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逐步从手段单一的企业信用管理转变为人企结合的综合信用管理,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前期试点基础上,每年对物业服务小区全覆盖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对评价为的项目予以通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当年评价为的项目,第二年继续复评,连续两年评价为的项目,将该物业服务企业列入谨慎选聘企业名单。同时,将评价结果及时推送市县法院,纳入法院诉讼案件的证据采信范围。

(六)做深做实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有计划、分层级、多形式开展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行政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小区自治组织以及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

切实开展物业行业培优育先。实施金牌物业创建行动,2024年底前,打造一批金牌物业服务企业,选树一批金牌项目经理,打造省物业品牌项目不少于3个、省百佳示范小区4个。深化物业领域渝广合作,在品牌企业引进、从业人员培训、行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开展企业合作、人员培训、组织共建等工作,进一步带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品质提升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