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建议》(第1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城区部分沿街商铺、小区业主长期通过设置地锥、地锁和摆放各类杂物等手段,将公共停车泊位据为己有,严重影响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周转功能,加剧停车供需矛盾。为此,原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城区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精心组织,宣传引导。聚焦群众需求、坚持服务宗旨,印发《城区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全市城区公共停车位专项治理。各地按照治理要求,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比如华蓥市在重点区域联合发布《执法提示》50份,提醒占道商户及时整改;武胜县广泛宣传《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侵占公共资源处罚标准,提升市民认知;广安区对沿街门市商户和流动摊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放宣传资料200份,引导业主现场整改58起。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摸排车载流动摊贩占用公共停车位占道经营、临街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售卖和维修、擅自用锥形桶和凳子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擅自设置地锁等乱象82起,重点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中心、公园广场、洗车场、农贸市场和学校、医院、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整治力度,制止违规行为。截至4月底,共处理占用公共停车位占道经营行为286起,清理占道锥形桶55个、废旧轮胎29个、落地灯箱广告牌27个,恢复公用临时停车位150余个,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流动摊贩122起。
尽管我市在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车载流动摊贩、临街商户私占车位行为具有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加之我市目前无洗修车、物流货运场等专项规划,部分街道存在占用公共停车位通行、装卸货物等问题,整治力度还需要继续加强,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加深。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承接由原城管执法部门履行的公共停车治理职责,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公共停车位整治,减少不文明行为。一是强化宣传。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宣传《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商户和群众守法意识。二是加强整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增添整改措施,清理公共停车位占用物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三是巡查管控。落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四是加强联动。加强与交警、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勤联动,共同抓好临时停车位施划、车辆停放管理。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