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六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06 16:59 来源: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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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志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用好用活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建议》(第145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安市及各县(市、区)暂未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名单内,无法开展入市工作。

二、已采取的措施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1)第三章“入市准备”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宗地应满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条件,在入市交易前还需进行价格评估。广安市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规划编制。截至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全市30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与批复在规划中充分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及点位。二是高效开展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全市符合登记条件的271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登记发证2689宗,为地块入市交易提供权属证明。三是逐步建立地价体系。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广安区、岳池县、华蓥市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工作,前锋区、武胜县、邻水县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正在编制,待编制完成后发布实施,为入市交易价格评估提供依据。

、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广安市及各县(市、区)暂未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名单内,无法开展入市工作。为推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有效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产,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夯实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础持续完善规划覆盖、确权登记、地价体系等入市前期准备工作,为今后全面推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提供必要支撑市农业农村局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争取试点工作后开展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广安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710

(联系人:秦晓旭;联系电话:173453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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