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安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政改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为具有广安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为:普通殡葬车辆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三日普通遗体存放费(含冷藏)、普通炉火化费、普通骨灰盒费、一年期骨灰寄存费。
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尽职履责,协调配合,确保免除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费用工作落实到位
收费管理科供稿
关注民生 服务人民--广安市免除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
发布日期:2012-11-08 00:00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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