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新农鸭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生产使用案

发布日期:2023-05-22 10:37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安新农鸭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511602058242758F

法定代表人姓名

志川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广市环罚〔20231

违法行为类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

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生产使

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生产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6

公示截止期

2026/05/16

处罚机关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300MB1665514L

是否为简单程序处罚

备   注

/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