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23年立法项目及责任单位

发布日期:2023-04-23 17:58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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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项目

《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

二、立法后评估项目

《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0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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