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卡是谁的?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卡是别人的,我的卡被冻结后就开始用……”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曹某的住处依法进行了突击搜查,在曹某钱包里查获一张他人银行卡。
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被执行人当场承认从自己银行卡被冻结无法使用后,就用他人银行卡支取款项。随后执行干警前往银行调取银行卡流水,经查询,被执行人曹某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通过使用他人银行卡共计收入140余万元。
据悉,被执行人曹某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近两百万元,部分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仍拒不履行,致使法院执行和解流于形式,司法权威受到侵害。案件恢复执行后,为挖掘执行线索,执行干警便决定对被执行人曹某住处进行搜查。
经搜查查明,被执行人曹某有高额收入,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银行卡被搜查出来时,仍然狡辩卡里的主要收入为生活费用,拒不执行的意图十分明显。被执行人曹某使用他人银行卡规避执行的行为不仅使生效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已将被执行人曹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切莫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