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SC202109210175 | 四川台立水泥公司在广安市华蓥市溪口镇渔槽村四组违规开采矿石原料,乱采乱挖村民一百多亩土地,现已停工一年多,仍没有恢复耕地和林木,下雨泥土被冲到渔槽村的河里,河道增高很多。 | 华蓥市 | 生态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由华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肖荣幸组织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华蓥市水务局、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溪口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华蓥台泥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泥水泥公司”),位于华蓥市溪口镇回龙桥村,注册时间2009年7月。项目占地面积400亩,总投资97,000万元,设计年产量200万吨,2011年12月正式投产,实际年产量约180万吨。 (一)关于“四川台泥水泥公司在华蓥市溪口镇渔槽村四组违规开采矿石原料,乱采乱挖村民一百多亩土地”问题。 经查,台泥水泥公司在溪口镇共有3座矿山,分别为川铁石灰石矿山、王家沟石灰石矿山、白岩石灰石矿山,现3座矿山均已关闭,并开展了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经查证,2018年、2019年度台泥水泥公司川铁石灰石矿山、白岩石灰石矿山存在违规越界开采石灰岩矿行为,越界开采处位于溪口镇鱼槽村4组,面积43.48亩,2020年6月,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已对该企业非法开采行为查处到位,对台泥水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自资林罚决〔2020〕2号)。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停工一年多,仍没有恢复耕地和林木”问题。 经查,川铁石灰石矿山、王家沟石灰石矿山、白岩石灰石矿山区域均无耕地,台泥水泥公司采矿权于2020年6月到期,目前正在对矿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场查看已栽植的刺槐、油樟等树木长势良好),因近期间断性暴雨天气,造成矿区部分边坡垮塌,冲毁部分已复绿区域植被。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下雨泥土被冲到渔槽村的河里,河道增高很多”问题。 经查,目前台泥水泥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尚未全面完工,下雨时有少量泥土被冲到渔槽河中,导致渔槽河下游河道平缓段有部分河道泥土砂石淤积。2020年10月以来,华蓥市水务局在溪口平桥段河道实施河道治理工程,现已对淤积河道进行了清淤,目前河道并无增高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华蓥市委常委莫缘、华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肖荣幸 责任单位: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华蓥市水务局、华蓥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局长杨波、 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主任李朝伟、华蓥市水务局局长唐福生、华蓥市溪口镇党委书记王小兵 (一)关于“四川台泥水泥公司在华蓥市溪口镇渔槽村四组违规开采矿石原料,乱采乱挖村民一百多亩土地”问题 1.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0年6月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对台泥水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自资林罚决〔2020〕2号),责令其退回到合法矿区范围,没收违法所得162.8484万元,并处10万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72.8484万元。目前,台泥水泥公司已退回到合法矿区范围,并于2020年7月23日缴清全部罚没款。 (二)关于“停工一年多,仍没有恢复耕地和林木”问题 1.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企业赓即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未整治到位的山坡创面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对沟底冲毁部分及时进行补充治理,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强化场区管护,确保治理成效。同时由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对矿山进行不定期动态巡查修复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2021年12月底之前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三)关于“下雨泥土被冲到渔槽村的河里,河道增高很多”问题 1.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华蓥市水务局加快进度实施溪口平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同时由溪口镇牵头对渔槽村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华蓥市水务局提供技术指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在2022年4月底溪口平桥段河道治理工程结束前,持续对受影响河段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汛期时河道行洪不受影响同时加强河道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满意度回访调查,及时公示办理结果。(华蓥市水务局负责,2022年4月底之前完成溪口平桥段河道治理工程)。 | 阶段性办结 | |
2 | D2SC202109210032 | 水口村20组的公用蓄水池塘丢放大量垃圾;居民直排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 | 武胜县 | 土壤 |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宗萍带领武胜县双星乡党委书记夏琨、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乡长(提名)杨凤等专班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水口村20组的公用蓄水池塘丢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 现场查看,山坪塘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水面布满浮萍,漂浮着16个矿泉水瓶和其他饮料瓶,山坪塘周边共有3户居民,山坪塘北侧边沿散落有少量白色垃圾。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山坪塘的饮料瓶和白色垃圾是路人和耕种群众丢弃形成。蓄水池塘丢弃有少量生活垃圾,不存在“大量生活垃圾”问题。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居民直排的生活污水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问题 经沿乡村主干道排查,未发现沿线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的现象。经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的山坪塘旁泥结石路,路面未见生活污水直排痕迹,仅有少量家禽粪便。山坪塘周边3户居民有2户建有化粪池、1户建有生活污水储存池,其中有2户居民院坝安装有雨水收集管道接入山坪塘,居民反映未排放生活污水,现场也未发现生活污水排放痕迹。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居民生活垃圾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问题。 经沿乡村主干道排查,未发现沿线居民生活垃圾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的现象。经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的山坪塘旁泥结石路,道路北侧约1米处垮塌的砖砌围挡内堆放有约2立方米生活垃圾。经走访调查,该处是村民杨路美废弃红苕窖,用于其日常生活垃圾堆放,达到一定数量后再清运。“居民生活垃圾堆放在房屋前泥结石路边”问题属实,但未“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宗萍 责任单位: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乡长(提名)杨凤 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瞿涛 (一)关于“水口村20组的公用蓄水池塘丢放大量垃圾”问题 一是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23日组织人员完成山坪塘内浮萍、塑料瓶打捞及边沿散落白色垃圾清理。二是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23日已落实双星乡水口村村委会明确专人加强山坪塘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浮萍打捞,做好日常保洁。三是持续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周边群众规范处置塑料瓶、白色垃圾等,不得丢入山坪塘内,共同维护好生活环境。 (二)关于“居民生活垃圾淤积在乡村主干道上”问题 一是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23日组织人员完成砖砌围挡内堆放有2立方米生活垃圾清理。二是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负责,征求山坪塘周边群众意愿后,合理选址新建1个垃圾池,落实专人定期清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三是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落实网格巡管员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置。五是持续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提升群众环卫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规范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
3 | X2SC202109210041 | 鱼峰乡自来水沉渣很厚,水质极差,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 岳池县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至23日,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查,鱼峰乡原供水厂于1995年建成后供水运行,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供水设施简单,制水工艺落后,且源水水量严重不足。2015年回龙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源水由地下水改为回龙水厂(厂址天平镇新中村)生产供给,通过从回龙水厂主管网加压将水输送到原鱼峰乡水厂高位水池,再供给用户。鱼峰乡现有自来水用户共计1243户,场镇和农村用户各占一半。 (一)关于“鱼峰乡自来水沉渣很厚”问题。 9月22日至23日,工作专班现场查看原鱼峰乡的高位蓄水池为全封闭状态,经核查相关资料,供水单位清洗水池作业时间约为每两月一次。对鱼峰乡用水户进行随机抽查,到其家里查看水质,发现各用水户家中水龙头放出的自来水无沉渣,色泽清亮,无异味;个别用水户反映停水后,再次恢复供水时,水管放出的水偶尔呈现水质发黄发浑现象,这种现象历时短(五分钟左右)。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水质极差,影响群众身体健康”问题。 岳池县疾病控制中心于2021年3月23日和7月21日对回龙水厂出厂水和鱼峰乡管网未稍水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评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9月15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对水源地回龙水库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结果显示为地表水(湖库型)Ⅲ类,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9月23日,岳池县疾病控制中心再次对回龙水厂出厂水和鱼峰乡管网未稍水进行了抽样检测,除细菌等指标因时间原因未出检测结果,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未发现检测指标超标不合格情况。近年来未发现鱼峰乡用水户因饮用自来水而造成身体不健康的情况。9月22日至23日,工作专班现场走访鱼峰乡用水户时,也未发现有因饮用自来水而造成身体不健康的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 责任单位:岳池县水务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四川省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 责任人:岳池县水务局局长姜辉、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启程、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卫生执法大队队长吴勇军、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乡长方波谷、四川省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经理余文 (一)关于“鱼峰乡自来水沉渣很厚”的问题。 一是在停水后恢复供水时加强对供水管网排污;二是由四川省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对鱼峰乡部分老化PVC管网和镀锌管网更新改造(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水质极差,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 一是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加强对用水户普及用水知识,发放饮水安全明白卡,建立监督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二是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加强末梢水质检测,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加强水源水质检测与监督管理。 | 阶段性办结 | |
4 | X2SC202109210001 | 信访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村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林权流转合同,非法毁林1000余亩。9月13日,地方有关人员用专车将信访人拉到距县城20-30公里的偏僻处,无奈之下按下手印。信访人认为地方所说的“废除合同”是在欺骗村组的农民,因为宏稷公司人员不在场。 | 邻水县 | 生态 |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该问题由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洋,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熊纬共同包案,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办理,并与观音桥镇人民政府成立专案工作组共同调查处理。2021年9月22日—24日,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洋,副县长提名人选熊纬多次率专案工作组现场调查处理。 (一)关于“反映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村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林权流转合同,非法毁林1000余亩”问题。 经查,2010年10月,原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原宏稷公司)流转林地为宜林荒山,该公司通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造林项目),在五家沟村、偏桥沟村种植了工业原材料巨桉,目前已经成林。2010年至2020年9月期间,原宏稷公司未实施过采伐作业。2018年12月20日,原宏稷公司2名股东(其中股东何正超占股95%,股东王邻明占股5%)决议将原宏稷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及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交由邻水县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履行。2020年10月30日经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邻水县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采伐许可证(邻林采字〔2020〕1029001号),批准采伐面积:16公顷,批准采伐材积:489.84立方米,批准采伐期限: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取得采伐许可证以后,实际采伐面积约12.8公顷,实际采伐材积356.72立方米(按1.3吨/立方米计算)。2021年9月5日下午、9月11日上午、9月22日上午,专案工作组对偏桥沟和樱花岭村(原五家沟村)流转林地多次实地踏勘,并利用无人机航拍,上述两村林地树木茂盛、植被完好,未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9月13日,地方有关人员用专车将信访人拉到距县城20—30公里的偏僻处,无奈之下按下手印”问题。 经查,9月13日下午,专案组在观音桥镇偏桥沟村委会(系群众反映距县城20—30公里的偏僻处)召开信访问题回访会,为尽量让村民参加此次回访会,观音桥镇派车接送了部分居住在邻水县城的群众代表,此次回访会共14名群众代表参会(原冷家乡五家沟村7名、偏桥沟村7名)。会上专案组工作人员对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林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了解释,同时表示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众诉求,部分群众对原宏稷公司未派人当面解除林地流转合同提出质疑,专案组赓即向群众解释已多次电话、面谈协调原宏稷公司解除林地流转合同并参加本次会议,但原宏稷公司负责人不愿前往。随后,12名群众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签字按印(2名群众代表中途因事离开未签字)。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信访人认为地方所说的‘废除合同’是在欺骗村组的农民,因为宏稷公司人员不在场”问题。 2021年9月13日下午,专案组在偏桥沟村委会召开信访问题回访会,专案组在会前再次通知原宏稷公司到偏桥沟村委会参会,原宏稷公司负责人表示不愿参加。因原宏稷公司未派人参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樱花岭村委会(原五家沟村委会)、偏桥沟村委会决定单方解除林地流转合同,群众代表也同意由樱花岭村委会、偏桥沟村委会单方解除合同,分别向原宏稷公司发出了《解除林地流转合同通知书》,明确将林地归还村集体。会后,偏桥沟村委会与樱花岭村委会已将《解除林地流转合同通知书》送达原宏稷公司负责人何正超签字确认。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洋,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熊纬 责任单位: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林凤国,观音桥镇党委书记黄全 下一步,邻水县将对辖区内林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和监管,坚决杜绝非法采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林地流转政策、流转程序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镇村依法规范林地流转,切实减少林地流转纠纷,维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