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C202109220062 | 德易园小区底商“老板凳”火锅店,经营时油烟和食客噪音扰民。 | 岳池县 | 大气 |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3日至25日,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统战部部长谭锦华和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堂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德易园小区底商老板凳火锅店,经营时油烟扰民”的问题。 经查,九龙镇灌州老板凳砂锅串串香经营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处理朝小区排放,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德易园小区底商老板凳火锅店,经营时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查,九龙镇灌州老板凳砂锅串串香经营店食客多,营业期间产生较多噪音,未采取有效隔音举措,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统战部部长谭锦华、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堂; 责任单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玉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建国 (一)关于“德易园小区底商老板凳火锅店,经营时油烟扰民”的问题。 督促九龙镇灌州老板凳砂锅串串香经营店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器,已于9月24日完成整改。 (二)关于“德易园小区底商老板凳火锅店,经营时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 一是督促“老板凳”火锅店经营业主遵守相关城市管理规定,现场签订《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合规合法开展经营行为,严格控制店内噪音,不得影响市民夜间休息;二是督促其完善夜间降噪措施,安装门帘,物理降噪;三是制作“夜间用餐,禁止大声喧哗”提示牌,张贴在“老板凳”火锅店墙上提示食客,自觉维护夜间用餐秩序,已于9月24日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
2 | D2SC202109220058 | 竹堰村6组的河水散发恶臭、变色、冒泡。 | 广安区 | 水 |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3日,广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提名人选龚兵带队,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水务局、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广安区龙台镇竹堰村6组旁边的河为广安区龙台镇竹埝村6组(原保城村3组)旁的渔池滩河。该河属于肖溪河支流,主河道总长约29.8km,全流域面积88.49k㎡,主河道坡降4.03‰,平均流量1.11m³/s。河流上起广安区花桥镇(经度106º37′12″,纬度30º44′24″),于恒升镇古城村汇入肖溪河(经度106º45′36″,纬度30º42′36″)。该河从上游至下游主要流经花桥镇(含原蒲莲乡)、井河镇(含原郑山乡)、恒升镇和龙台镇。该河流污染问题由井河镇蓬莱村(原郑山乡双埝村)四川清晨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晨牧业公司)沼液储存池防渗膜破损造成。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9月23日,调查处理工作专班对渔池滩河上游进行了走访和实地踏勘,发现井河镇蓬莱村清晨牧业公司排放过污水。据业主供述,9月18日晚以来,井河镇局部突下特大暴雨,因雨水分流不开和养殖场沼液储存池地处半坡,9月19日14:00左右,原垒筑的3000m³沼液储存池防渗膜涨裂出现小孔洞,沼液顺着小孔洞外溢,持续时间约3个小时(9月19日14:00-17:00),泄漏污水共计约1000m³,业主发现后,及时封堵洞穴并通过管网转移剩余沼液至其他储存池。污水流入养殖场下方双河,双河再汇入渔池滩河,发生地双河距离广安区龙台镇竹埝村6组旁的渔池滩河约22km,根据河水流速估算,9月20日晚上污水到达。9月23日,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区龙台镇竹埝村6组旁的渔池滩河水质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地表三类水质。该问题属实。 | 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提名人选龚兵 责任单位:广安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罗钧、广安区井河镇党委书记黄国武,广安区龙台镇党委书记龚燕军。 1.行政处罚情况: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对清晨牧业公司违法排放污水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广环法广立〔2021〕11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继续转移沼液。清晨牧业公司继续将沼液储存池内沼液转移至另一储存池,直到残留沼液位置便于施工处理。二是彻底修复到位。责成清晨牧业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污水泄漏部位做好防渗措施,防止污水再次泄漏,整改方案需报请相关部门专家会审后实施,由井河镇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督促。(2021年10月30日前整改完成)。三是信访维稳工作。广安区井河镇、广安区花桥镇、广安区龙台镇和广安区恒升镇等沿河乡镇做好信访维稳和村民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
3 | D2SC202109220040 | 广安市邻水县滨南路一带、邻水五中一带,商家占道经营,垃圾乱扔、散发异味。 | 邻水县 | 土壤 |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问题由邻水县委常委提名人选胡义学、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军共同包案。9月23日,邻水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国平率专案工作组现场督办核实、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滨南路一带、邻水五中一带,商家占道经营”问题。 由于广安市邻水县滨南路一带、邻水五中一带无固定的农贸市场,2020年,为方便周边群众就近购买农副产品,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滨南路及邻水五中一带形成了限时占道经营便民服务点,少数商户存在越线经营现象,少数门市经营商户存在占道经营现象。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垃圾乱扔、散发异味”问题。 经查,邻水县滨南路和邻水五中一带便民服务点的商户主要以县城及周边的农户为主,在便民服务点经营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少数农户由于生态环保意识差,在收集剩菜、烂菜时,有极少剩菜、烂菜散落在地上的现象,导致退市前路面存在零星垃圾。但每天退市后,环卫工人均及时进行了清扫、清运和保洁,现场未发现散发异味相关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提名人选胡义学、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军 责任单位:邻水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 (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组织专班人员到现场通过点对点形式,向各类商户宣传卫生知识和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引导便民服务点各类商户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加强自我保洁清扫,规范经营行为,保持摊位周边整洁干净。(长期坚持) (二)提高清扫保洁频次。在便民服务点经营时段中,安排环卫工人定时动态保洁,提高保洁频次,确保便民服务点垃圾杂物随产随清;加大相关区域退市后清扫、保洁、清运和冲洗力度频次,做到垃圾及时清理,防止因垃圾清理不及时而产生异味。(长期坚持) (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便民服务点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容市貌和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在市容管控线内经营,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自觉履行保洁义务,及时清理场地,确保干净整洁,防止投诉人反映问题再次反弹;对有不按规定经营、乱排乱放、乱扔乱丢等行为的经营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形成常态高压震慑态势。(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
4 | X2SC202109220181 | 城北镇马林村鸿腾机制砂厂洗砂污水乱排乱放,污泥随意倾倒在厂区周边山坡、耕地、水塘,污染农作物。 | 邻水县 | 水 |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3日至25日,邻水县委常委提名人选赵冬、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周胜川率专案工作组现场督办核实、调查处理。 经查,鸿腾机制砂厂全称为邻水县鸿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邻水县城北镇子母石村2组,该公司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月29日办理了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19〕5号)。 (一)关于“洗砂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经现场核查,邻水县鸿腾建材有限公司雨水和污水集排管网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现场雨水沟、污水沟建设不完善,且沟内大量洗沙泥渣未及时清掏,废水超出收集容量,溢流入外环境。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污泥随意倾倒在厂区周边山坡、耕地、水塘,污染农作物”问题。 经现场核实,邻水县鸿腾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废泥渣处置措施,在厂区外公路下方偏坡违法倾倒废泥渣,两处违法倾倒点共计倾倒约15立方米废泥渣,废泥渣裸露在外环境,影响周边环境。该问题基本属实。 | 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提名人选赵冬、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黄永刚、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 (一)行政处罚情况。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24日下达了《立案决定书》(广环法邻立字〔2021〕40号)和《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广环法邻改字〔2021〕85号)(见附件9),启动立案调查。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理现有的雨水沟、污水沟以及沉淀池内的洗砂泥渣。(2021年9月24日已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完善雨水沟、污水沟以及沉淀池等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三是立即清理已倾倒的洗砂废泥渣,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处理洗砂废泥渣、沉渣,强化去向管理、建立台账。(2021年9月24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阶段性办结 | |
5 | X2SC202109220161 | 正邦集团在太和镇高家庙村修建养猪场,砍伐高家庙村150多亩林地。 | 邻水县 | 生态 |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问题由邻水县委副书记万爱明、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春燕共同包案,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牵头办理,并与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和镇政府等单位成立专案工作组共同调查处理。2021年9月23日—24日,邻水县委副书记万爱明、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春燕率专案工作组连续两天现场督办核实、调查处理。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正邦集团为广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9月在邻水县太和镇高家庙村7组进行养殖用地选址,拟在此处修建生猪规模养殖场。2020年9月10日,广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与太和镇高家庙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高家庙村7组155亩土地(其中林地约45亩)。2020年11月,该地块启动平场施工,并于2021年2月基本完成平场,随后因新冠疫情影响和猪肉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暂停施工。截至目前,该地块仍处于停工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2021年1月15日,广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邻林采字〔2021〕2号、邻林采字〔2021〕3号、邻林采字〔2021〕4号、邻林采字〔2021〕5号、邻林采字〔2021〕6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上载明的区域及面积进行砍伐。2021年9月23日,经专案工作组现场反复用无人机测绘核实,该地块实际占用林地面积46.79亩,与省林草局审批范围一致,实际林木覆盖面积45.84亩上的2823株马尾松已砍伐,砍伐区域与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标注区域一致。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春燕 责任单位: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责任人: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宏剑、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 责成广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继续严格遵守林地使用管理制度,在该项目后续建设及其他地块需占用林地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完善林地占用手续,不得未批先占、随意砍伐。同时,邻水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确保林地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 已办结 | |
6 | X2SC202109220194 | 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村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林权流转合同,非法毁林1000余亩。 | 邻水县 | 生态 |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3日—24日,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洋,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熊纬多次率专案工作组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2010年10月,原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原宏稷公司)流转林地为宜林荒山,该公司通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造林项目),在五家沟村、偏桥沟村种植了工业原材料巨桉,目前已经成林。2010年至2020年9月期间,原宏稷公司未实施过采伐作业。2018年12月20日,原宏稷公司2名股东(其中股东何正超占股95%,股东王邻明占股5%)决议将原宏稷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及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交由邻水县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履行。2020年10月30日经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邻水县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采伐许可证(邻林采字〔2020〕1029001号),批准采伐面积:16公顷,批准采伐材积:489.84立方米,批准采伐期限: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甲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取得采伐许可证以后,实际采伐面积约12.8公顷,实际采伐材积356.72立方米(按1.3吨/立方米计算)。2021年9月5日下午、9月11日上午、9月22日上午,专案工作组对偏桥沟和樱花岭村(原五家沟村)流转林地多次实地踏勘,并利用无人机航拍,上述两村林地树木茂盛、植被完好,未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洋,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熊纬 责任单位: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林凤国,观音桥镇党委书记黄全 邻水县将对辖区内林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和监管,坚决杜绝非法采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林地流转政策、流转程序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镇村依法规范林地流转,切实减少林地流转纠纷,维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