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1-10-07 07:55 来源:市迎督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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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由广安区委常委杨伟同志带队,组织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湖滨路社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恒荣街18号(新鸿花园一期)安置小区修建于2003年,现有居民96户,该小区属散居小区,安置住户以未办理产权证为由,未缴纳任何小区物业管理和保洁费用,长期由湖滨路社区负责管理。小区所居住业主主要为失地农民及周边乡镇进城购房人员,普遍对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了解不多,遵守环境管理规定自觉性不强,导致一些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或其他社会行为给周边群众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垃圾无人清扫”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恒荣街18号安置小区内没有设置垃圾桶,居民生活垃圾全部投放在小区外面垃圾箱内,同时小区的清扫保洁由湖滨路社区安排的环卫工人(陈某平)长期保洁,不存在垃圾无人清扫的问题。此问题不属实。
2.关于“污水横流、臭味很大”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恒荣街18号安置小区为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管道规划不合理,部分管道暴露在外,但长期以来小区内均没有发现污水横流现象。此问题不属实。
3.关于“小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小区没硬化的地面有少量建渣堆码不规范,一些群众农具乱摆放等问题,局部存在脏乱差及乱堆乱码现象。此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杨伟;责任单位: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讯。
一是继续加强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小区内卫生保洁力度;二是对小区内未硬化区域进行硬化,并安装电瓶车充电桩,解决群众实际需求;三是及时引导群众正确摆放农具、推车等物品,规范车辆有序摆放,切实解决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噪音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上午9时,前锋区委常委提名人选、政法委书记蒋学华,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秦学带队,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天源饭店位于代市镇光明路86号、88号,主要经营午餐和晚餐。
(一)关于“代市镇天源饭店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天源饭店厨房外有抽油烟机1个,连接油烟管进入房顶上空,但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抽油烟机使用时(每天11:00—14:00和17:00—20:00),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空调压缩机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查,天源饭店前面放置空调外机2个,经过走访周边商户和楼上住户及现场核查,未收到“空调压缩机噪音扰民”相关反映。为进一步核实情况,9月29日委托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天源饭店噪声敏感点(融兴巷89号一楼欧如英家窗户外1米处)进行噪音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昼间噪声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学华,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秦学 
责任单位: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明、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甘军、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思国、前锋区代市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周渡
一是由前锋区代市镇责令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督促其落实油烟防控措施(2021年10月底完成)。二是由前锋区代市镇负责督促业主及时清洁油烟管道,避免油烟管道油污外溢。
阶段性办结
噪音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9月28日19:00,前锋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建秋带领相关单位开展了现场调查。经查,前锋区代市镇明信花园小区位于前锋区代市镇星城大道50号,但该处未发现有跳“坝坝舞”情况;在明信花园东侧100米一广场处,每晚19:30至21:00约有15名居民在跳坝坝舞,通过环境噪声测试APP现场测量:噪音分贝峰值为70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地区紧邻代市中学,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昼间声音不得高于55分贝,夜间声音不得高于45分贝。通过现场走访周边居民,部分居民认为该处跳广场舞处有时声音较大,故举报事项属实。
基本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学华,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李建秋
责任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代市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副局长申化军、代市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提名人选周渡
(一)立行立改。对坝坝舞牵头人游某某及参与者进行法律宣传。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相关人员每晚活动时间不超过20:30,牵头组织人员游某某利用手机安装环境噪声测试APP,引导其开展活动时音量控制在45分贝。
(二)举一反三。一是由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牵头、代市镇政府配合,对代市镇场镇所有跳坝坝舞的点位进行摸排建档并进行法律宣传;二是引导代市镇所有坝坝舞的牵头人员利用手机下载环境噪声分贝测试APP,适时监控声音大小;三是引导所有参与者开展活动时,音量控制在45分贝,活动时间上午不得早于8:30,下午不的晚于20:30。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在代市镇6个坝坝舞点位、5个学校安装禁噪宣传立柱。
(三)强化监管。由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前锋区综合执法局、代市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持续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坝坝舞参与者在强健身体的同时,不扰民。
已办结
大气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至29日,由岳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锦华、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堂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万兴市场内共有3家商户从事活禽宰杀服务。2020年11月,因群众投诉,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该市场活禽宰杀经营户用谷草和秸秆烧鸡造成烟雾影响周边住户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3家业主均整改到位。现场核查发现,3家活禽宰杀商户目前均使用液化气供能处理鸡毛,只产生极少烟雾,但3家经营者用铁笼装鸡鸭并摆放于门市门口之外,现场环境卫生较差,在商户旁能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锦华,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堂
责任单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名人选江维。
一是督促业主归店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摆放鸡笼,加强对经营场所清扫,保持墙面整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整改;二是督促经营者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及时转运垃圾,避免长期堆积产生异味(长期坚持)。
已办结
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上午11时,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学华,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秦学带队,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参加,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
(一)关于“观阁镇新街好吃嘴家常菜油污严重”问题。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餐饮店“好吃嘴家常菜”,位于前锋区观阁镇东街5号,该店于2021年5月份更换业主经营,现任业主为陈某。“好吃嘴家常菜”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墙壁油污较多,群众反映属实。
(二)关于“观阁镇光亿餐厅油污严重”问题。
经现场核查,前锋区观阁镇无名为“光亿餐厅”的餐饮店,只有一家名为“兴亿餐厅”的相似商户,其承担的业务为农村坝坝宴,且最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并未开业,近期因业主父亲过世自办家宴,平时无营业行为。同时经实地查看,对房屋周边进行检查,厨房有少量污渍,厨房楼下周边均无油污,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提名人选、政法委书记蒋学华
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秦学 
责任单位: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明、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甘军、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思国、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雷春琼
一是责令整改。2021年9月27日,前锋区观阁镇、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市前锋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好吃嘴家常菜”立即清理店内墙壁油污。二是加强引导。由前锋区观阁镇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督促其2021年10月11日前落实油烟防控措施,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是强化监管。由前锋区观阁镇负责,加强辖区内餐饮店日常监管,一经发现餐饮油污问题立即督促其整改。
阶段性办结
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至29日,前锋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提名人选李静,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邵林多次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广安金侑达电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侑达公司)成立于2009年,2009年11月取得《电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区环建〔2009〕54号),2016年12月完成环评验收(前环验〔2016〕9号),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511603689908173K001Z)。
(一)关于“拉丝油直排”问题不属实。经查,金侑达公司拉丝工艺流程是:拉丝从油池通过管道输送至拉丝机进油口,对通过拉丝机的铜(铝)杆分丝时进行润滑和冷却,当拉丝机内的拉丝油达到一定数量时通过回油管回流至拉丝油沉淀池。工作专班对全厂区雨污管网和拉丝油管网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未发现金侑达公司拉丝工序有直排口,拉丝油输送管道无破损和渗漏情况,不存在直排现象。
(二)关于“粉尘超标”问题基本属实。经查,金侑达公司生产全工艺流程中产生粉尘的生产工序为切粒工序,其主要产尘环节为:一是向高混机投料时,粉状PVC树脂投入高混机时有粉尘产生;二是出料、推料时,混合后的原料在高混机落料及推料过程有粉尘产生。2021年9月27日,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聘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切料工序生产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报告(川骋广检字〔2021〕第351号)(附件4)显示其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制标准,粉尘不超标。但在生产现场发现:一是切粒工序在生产时门窗未全部关闭;二是投料及工人在用推板将混合后的原料推送至造粒机进料口时,有一定量的粉尘颗粒物产生,故该举报事项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提名人选李静,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邵林
责任单位: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管委会、广安市前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思国、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管委会主任白尚武、广安市前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侯勇
(一)责成金侑达公司一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并加强生产车间的日常巡查,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是优化生产工艺,对切粒工序产尘环节进行全密闭,并加强培训,确保员工操作无误,减少粉尘颗粒物产生(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三是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责成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管委会、广安市前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通过“双随机”检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阶段性办结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8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陈小芳、岳池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带领市水务局、岳池县水务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岳池县兴隆镇、酉溪镇、秦溪镇、齐福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先后到岳池县大高滩水库、水口店水库就相关问题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岳池县大高滩水库位于岳池县兴隆镇,于1960年8月修建,水库总库容3980万方,水域面积4290亩,集雨面积为132平方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供水、发电等综合性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2015年9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岳池县大高滩水库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岳池县水口店水库位于岳池县齐福镇,于1973年2月修建,水库总库容28.58万方,集雨面积为0.885平方公里,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场镇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小㈡型水利工程。2015年9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水口店水库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岳池县水库管理混乱”的问题。
经核实,近年来,岳池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行“以大带小、流域分片、区域协调”的水库管理模式,按流域将小型水库统一打包,由建制齐全的水库管理所或流域站兼管,建立健全“以片设站建机构、以型建所明主体、以库定岗强服务”的“6+3”(6个流域技术推广站,3个中型水库管理所)水利基层服务管理体系,有力推进了全县水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1月,岳池县因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突出,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四川省水利厅评为第一批省级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区)。目前,省水利厅已向水利部推荐岳池县争创全国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投诉人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岳池县水口店水库、大高滩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却被旅游项目过度开发,水库周边大量农家乐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水库周边,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走访,大高滩水库和水口店水库库区及周边未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利用旅游项目对其进行开发,在水库周边也未发现农家乐等餐饮设施。水库周边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向水库周边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情况。投诉人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以前水库承包给业主养鱼,倒入大量磷肥、碳铵等其他肥料造成水质严重污染,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作为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经核实,2010年以前,岳池县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利用水库水资源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全县内各水库水面使用权基本都对外进行了承包,有的承包人利用水库水面进行了网箱养殖,有的进行了肥水养鱼,对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投诉人反映“以前水库承包给业主养鱼,倒入大量磷肥、碳铵等其他肥料造成水质严重污染”部分属实。
2010年至2015年,岳池县出台了《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池县关于取缔饮用水源水库承包养鱼处理办法的通知》(岳府发〔2010〕38 号)、《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取缔江河湖库网箱养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委办〔2014〕103号)等相关文件,全县陆续终止了所有水库承包养鱼合同,全面取缔水库网箱养鱼,由水库管理单位对全县水库实施天然生态养殖,并加强对水库水源和水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县水库水质明显得到改善。根据2020-2021年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大高滩水库、水口店水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湖库型)Ⅲ类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投诉人反映“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作为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投诉人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4.关于反映“水库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现象随处可见”的问题。
经核实,岳池县每座水库均设立了禁止垂钓、禁止游泳等标识标牌,每座饮用水源水库保护地也设立了公告牌并明确告知“严格禁止在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相关规定,但群众到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农忙收割时节,洗粪桶的现象较为普遍。平时水库管理人员在巡查检查中一旦发现虽进行了劝离和宣传教育,但“水库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现象”仍然存在。投诉人反映该问题属实。
5.关于反映“网箱养鱼、肥水养鱼、围库养鱼普遍存在,饲料投放过度,库底污泥、淤泥长期无人治理,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经核实,岳池县于2015年全面完成取缔江河湖库的网箱养殖工作和终止全县水库水面承包合同后,全县所有水库至今未对水库水面使用权对外再进行承包,全部由当地水库管理单位实行“人放天养”的全生态模式,大高滩水库、水口店水库水质近年来稳定在地表水(湖库型)Ⅲ类水质。因此,投诉人反映“网箱养鱼、肥水养鱼、围库养鱼普遍存在,饲料投放过度,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反映“库底污泥、淤泥长期无人治理”问题属实。由于全县水库众多,且大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库底存在污泥、淤泥,但由于水库清淤工程量巨大,污泥、淤泥清理后堆放是一大难题,且需要大量的资金。目前,全国普遍存在水库库底污泥和淤泥未清理的情况,在不影响水库防洪安全、灌溉和水库水质的前提下,中省市水利部门未对水库清淤作出硬性要求。
综上,投诉人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陈小芳,岳池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岳池县政府
责任人:岳池县水务局局长姜辉
(一)关于反映“岳池县水库管理混乱”的问题。
督促指导岳池县水务局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库的管理,确保水库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关于反映“岳池县水口店水库、大高滩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却被旅游项目过度开发,水库周边大量农家乐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水库周边,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水库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三)关于反映“以前水库承包给业主养鱼,倒入大量磷肥、碳铵等其他肥料造成水质严重污染,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作为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水库监管力度,严禁水库承包养鱼和肥水养鱼,定期对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开展监测,确保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四)关于反映“水库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现象随处可见”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周边群众环保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行为。对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钓鱼、游泳、洗衣服、洗粪桶等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及时进行劝离。对屡次不听劝阻、肆意违反饮用水源保护区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关于反映“网箱养鱼、肥水养鱼、围库养鱼普遍存在,饲料投放过度,库底污泥、淤泥长期无人治理,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水库水质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库底污泥、淤泥长效治理措施,确保水库水质常年稳定达标。 
已办结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7日,由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红、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2018年3月,岳池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物柴油原油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合同,该项目位于岳池县苟角镇官斗山村7组,占地5亩,总投资1200余万元,2018年10月投产,主要对岳池县城餐饮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前,该公司已与岳池县311家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因部分餐饮店关门、转让等原因,实际收运288家。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岳池县苟角镇官斗山村7组的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有50吨餐厨垃圾运入该公司进行非法处置,所有手续和设施都不符合环保要求”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27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目前该公司实际收运的288家餐饮单位均已安装油水分离器,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仅对分离后的油脂进行了收集处理,近几个月该公司月均收集处理油脂约15吨,日均收集处理油脂约0.5吨。同时该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MA64J2RU81;于2018年5月9日取得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生物柴油原料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广环审批〔2018〕13号);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621MA54J2RU81001U。另根据《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柴油原料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该项目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和噪声)配套齐全,满足环保要求。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大量油脂COD浓度超过10万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偷排到市政管网中(每天至少有50吨)”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水(污水)经沼气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用罐车运至岳池县凯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岳池县城南工业园区超高浓度医化废水预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再排入岳池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进行排放。由于岳池县凯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问题,该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经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将生产废水预处理公司调整为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定期将产生的废水从厂内废液池抽出,通过污水处理承运车辆转运至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目前,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生产废水约0.1—0.2吨,已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8月10日,将生产废水63吨运送至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潲水经过简单的油水渣分离,未作任何消毒处理,一部分运到生活垃圾处理站压缩处理,一部分再次卖给养猪户喂猪”问题。
经核查,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收运的288家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废弃物经过油水分离器分离为水、油脂、残渣,其中水为日常餐厨污水,无明确要求需进行消毒处理,餐饮单位将该部分污水排入城区市政管网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油脂进行了收集处理;残渣通过城区环卫收集至生活垃圾处理站压缩后转运至普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各个餐饮单位的油脂运回岳池县生物柴油原油收集处理中心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并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将再次提炼产生的废渣作为有机肥原料运送至广安市绿之源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红、岳池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同志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尹守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局长游辉宇、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镇长李虎、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玉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建国
一是督促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范餐厨垃圾废弃物日常收运处置工作,做到收运台账完善、转移运输密闭、处置过程规范、环保设施齐备,同时不断加强人员素质培训,积极提高日常操作水平,加强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处置过程全面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二是督促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厂内生产废水处置,确保废水处置合同签订到位、日常转运规范、接纳单位合法,杜绝违法偷排、乱排情况发生,确保废水妥善处置到位。三是督促四川省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范日常收运行为,加强餐饮单位油水分离器保养维护,严格通过油水分离器对餐厨垃圾废弃物进行前端分离,规范收运处置分离后的残渣,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将再次提炼产生的废渣作为有机肥原料运送至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加强对周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科学指导饲养方式,提高动物疫病防范意识,并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全力杜绝潲水养猪的情况发生。
已办结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28日,前锋区委副书记鲁崇兵,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李松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反映的偏马村3组(现龙山村5组)廖家河实际为廖家河支流,该支流全长2.8 km,系代市镇龙山水库溢洪道自流水,经龙山村3组、龙山村5组(原偏马村2组、3组)、会龙村3组,最终汇入廖家河。龙山村5组段全长750余米,流域内以传统农作物种植区为主,有全鑫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场,养殖水域面积约60亩。廖家河,属渠江二级支流。该河发源于代市镇围坪村,流经金山村、长五村、群模村、会龙村,最终在代市龙王村汇入芦溪河。河流全长13.9km,流域面积34.31平方公里。
(一)关于“廖家河里垃圾成堆”问题。经过现场查看廖家河支流及廖家河主河道沿岸,未发现垃圾成堆现象。但河道内因汛期涨水,两岸树竹附着少量漂浮物和垃圾,群众反映“偏马村3组廖家河里垃圾成堆”基本属实。
(二)关于“河水发黑发臭”问题。经过现场查看廖家河支流水体观感清澈,无发黑、发臭情况。9月27日,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聘广环保有限公司现场取样检测,廖家河主河道卫桥村监测断面(5#)、会龙监测断面(4#)和龙王村监测断面(6#)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廖家河支流龙山水库泄洪道上游、龙山水库下游支河河沟(1#)水质为IV类水质,龙山水库下游支流入廖家河入口(3#)水质为Ⅲ类水质。从检测结果看,虽然现场检测部分点位未达到Ⅲ类以上水质,但群众反映“廖家河水体发黑发臭”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区委副书记鲁崇兵、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李松林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前锋生态环境局、代市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邹春林、区水务局局长曾军、区住建局局长陈爱兵、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思国、代市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周渡
1.关于“廖家河里垃圾成堆”问题。
一是组织全面清理垃圾。督促代市镇组织人员队伍,对两岸树竹附着的漂浮物和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河道巡查。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责任,定期开展河流巡查,及时发现、清理河道垃圾,保持河道清洁。三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区住建局负责,合理布局流域内农村垃圾房、垃圾池,定期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四是引导培育良好习惯。通过群众座谈、院坝会等方式,加强爱卫生、净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五是改善支流水体水质。加强水产养殖监管,严禁肥水养殖和超标尾水直排,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绿色防控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
已办结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武胜县委副书记李青松、武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张安民带队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群众反映的“中心镇中心村畜牧养殖场”实为武胜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中心种猪场,位于武胜县中心镇郭家坪村,2016年3月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武农备〔2016〕第002号),2016年7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广环审批〔2016〕54号),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投产。
(一)关于“天兆畜牧养殖场长期将粪水直排”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养猪场现存栏能繁母猪3000头,建有1000立方米大型沼气工程、5000立方米沼液贮存池、1000平方米干粪堆积间、2300立方米异位发酵床,安装使用处理能力每小时40立方米的固液分离机1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2台,配套消纳粪污的晚熟柑桔基地3500亩,铺设污水输送管网16800米。猪场养殖粪污通过干湿分离后,干粪堆放于堆肥房内,并定期转运至配套的晚熟柑桔基地消纳;粪水经发酵、澄清等处理后,经管网输送周边晚熟柑桔地进行农业种植消纳;养猪场周边未发现有粪污直排痕迹。经走访胡某林、赵某蓉等5名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猪场粪污直排的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天兆畜牧养殖场异味扰民”的问题。
该猪场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间封闭较为完善,圈舍采用柠檬酸循环水帘除臭。现场调查时,在养殖场区内能闻到轻微异味,在养殖场50米外未闻到异味。经核实,猪场20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210米至220米范围内有7户居民。经走访猪场附近胡某林、胡某斌等5名群众,有3名群众反映未闻到臭味,有2名群众反映平常闻不到臭味,仅仔猪出售、粪污消纳等时段能闻到轻微气味。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副书记李青松、武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张安民
责任单位: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付伟,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廖晋,武胜县中心镇党委书记刘波峰,武胜县中心镇镇长任思潼,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春兰,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干部邓贵民,武胜县中心镇副镇长段玉兴
一是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已督促业主于9月28日完成了对养殖场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打扫、消毒。二是由中心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业主配备专人,在出售仔猪后,及时彻底处理清洁场地时产生的粪污;随时关注天气预报,不得在下雨前浇灌粪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合理的消纳利用粪污。三是由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督促业主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改善生猪肠道环境,在养猪场消毒时,添加除臭剂,减少臭味。四是督促业主搞好周边群众关系,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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