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广安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7天,达标率84.1%,较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2,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前锋区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6天,达标率92.1%,较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6,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华蓥市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9天,达标率87.4%,较上年下降3.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9,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岳池县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7天,达标率86.8%,较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2,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武胜县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29天,达标率90.1%,较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3,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邻水县城区:2023年共有效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9天,达标率92.9%,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2,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二、降水
2023年,全市3个降水点共采集雨样145个,无酸雨样;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6.09—6.63,年均值为6.27,其中城区为6.27,郊区为6.28。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通知》,全市8条流域共设置15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2023年,有9个断面为地表水Ⅱ类水质,有9个断面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嘉陵江:国控入境断面烈面、国控出境断面金子均为地表水Ⅱ类水质,水质较上年均无明显变化。
渠江:国控入境断面团堡岭(达州境内)、科研趋势断面白塔、省控断面涌溪、国控断面化龙乡渠河村、国控出境断面码头(重庆境内)均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团堡岭、涌溪、化龙乡渠河村、码头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白塔水质较上年有所提升。
御临河:国控入境断面双河口大桥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国控出境断面幺滩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大洪河:国控入境断面岗架大桥、出境断面黎家乡崔家岩村均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水质较上年均无明显变化。
南溪河:国控断面摇金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水质上年无明显变化。
华蓥河:国控断面黄桷为地表水Ⅱ类水质,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清溪河:省控断面双龙桥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长滩寺河:省控断面郭家坝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年,广安市各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县级政府所在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广安城区为每月一次),参与评价的61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及以上,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广安城区渠江西来寺、前锋区龙滩河、岳池县丁家石盘和武胜县嘉陵江白滩村牟家湾等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华蓥市天池湖、邻水县关门石水库、岳池县响水滩水库(备用水源)和全民水库贺家盖(备用水源)等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Ⅲ类水质。
(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年,广安市各级生态环境局对全市6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地表水45个、地下水21个),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对1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五、城市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广安市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4.8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二级水平;夜间等效声级为46.6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
前锋区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5.4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8.6分贝,均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
华蓥市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3.0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4.8分贝,均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二级水平。
岳池县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3.2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2.8分贝,均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二级水平。
武胜县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5.6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5.3分贝,均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
邻水县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5.2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夜间等效声级为44.1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二级水平。
(二)功能区噪声
2023年,广安市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三类功能区、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均达标。一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达标3次,超标1次,达标率75%;二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达标6次,超标2次,达标率75%;四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达标2次,超标2次,达标率50%。
前锋区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三类功能区、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华蓥市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岳池县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三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四类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夜间等效声级达标3次,超标1次,达标率75%。
武胜县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三类功能区、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邻水县城区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三类功能区、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三)交通干线噪声
广安市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5.9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1.3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三级水平。
前锋区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0.8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0.3分贝,均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华蓥市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6.6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0.9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三级水平。
岳池县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5.1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4.4分贝,均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武胜县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5.8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2.7分贝,均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邻水县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5.2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2.1分贝,均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