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09 10:10 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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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简介

(二)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权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2.承担市级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滩涂等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他项权登记、其他登记)以及登记的撤销。

3.协助不动产行政主管单位对不动产市场进行管理,协助司法机关进行不动产权的查封,限制及协助执行工作。

4.负责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权登记质量监督管理及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5.承担全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及更新工作。

6.承担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绘监督工作,指导县市调查测绘业务。

7.承担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8.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管理派驻机构和直属单位。

9.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一是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扎牢基础。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及整改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定级工作,保障我市不动产登记统一信息平台安全,为后续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打好基础,以便升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功能。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协调汇报,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同步过户。

2.努力开创信息化建设新局面。一是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新开发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将以建设一窗受理和数据共享为工作重点,做好“互联网+不动产”和不动产档案整理及系统建设工作,倒排工期,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督促数据整合单位做好项目整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验收。根据登记中发现的问题,中心配合并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完善,提高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准确性。

3.精心筹备,保障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顺利开展。按照《自然资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地一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抓好人员业务培训,按期完成数据验收入库,确保按时完成确权登记工作。

4.深入推进“问题楼盘”“做减法”工作。积极推进市本级“18个问题楼盘”余下的3个问题楼盘及全省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攻坚行动涉及的新增楼盘的办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采取加班服务、延时服务,确保在中心层面不压件、不超时。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十一个科室两个分中心,主要包括:综合科、权籍调查科、预审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质量监督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权籍档案馆、广安分中心、前锋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570.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7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570.67万元,较2021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754.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解决临聘人员经费及补充公用经费项目已入库暂未安排;统一取消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57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57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6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0.67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54.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解决临聘人员经费及补充公用经费项目已入库,待非税收入实现后安排;统一取消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4万元,事业运行48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4万元,事业运行48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0.67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754.26万元,减少132.17%。主要原因是:用于解决临聘人员经费及补充公用经费项目已入库暂未安排;统一取消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6万元占9.81%,事业单位医疗:22.75万元占3.99%,公务员医疗补助8.24万元,占1.45%,事业运行483.68万元占84.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3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0人。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工作需要开支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与2021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主要是2021年财政预算保障3辆车费用,非税收入安排12万元补充差额。2022年非税收入待实现后再安排公用经费差额,所以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用于单位业务保障用车。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8万元,用于保障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安排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18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初,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共有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华蓥南煤矿等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0.6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二、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9日

附件:2022年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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