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特检所职能简介1
(二)市特检所2022年重点工作1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2
三、收支预算情况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6
(二)政府采购情况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四)预算绩效情况6
十一、名词解释6
十二、附件9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特检所基本职能
1.为了规范特检所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定期、仲裁检验检测等工作。
(二)市特检所2022年重要工作
1.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要求,持续跟进,向市委、市政府及编办等部门报告,力争恢复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确保公益性检验工作的重要性,配置检验检测设备和人员,不断提升检验人员能力和水平;
2.持续抓好广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933特种设备应急分中心工作;
3.结合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和改进维保单位试点工作,加强“96933”特种设备应急分中心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和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全面升级改造,增加使用项目,有序推进检验检测工作,确保全市电梯按需维保,促进检验检测改革落地落实;
4.持续推进我市工业气瓶、车用气瓶,一并纳入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管理,研究制定工业气瓶(LNG气瓶)信息化监管方案,加强全市气瓶安全监管,服务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5.拟定于7月中旬,我所将联合诚信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压力容器泄漏)。配合特监科起草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
6.持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争取年底达到100%参保,全面协调气瓶安全责任保险推广试点工作;
7.持续做好电梯维保单位及维保个人信息化录入系统工作,加快广安电梯维保APP系统使用工作;
8.配合特监科对全市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及巡查工作,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
9.配合特监科对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取证单位进行证后监管;
10.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96933特种设备应急分中心、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和广安市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1.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的学习宣传,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
12.继续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特检工作向纵深发展;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为一级独立预算单位,事业编制3人,目前事业在职4人。市特检所内设三个科室,主要包括办公室、项目运维室、财务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特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86万元,2022年实际可用资金比去年增加3.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特检所2022年收入预算15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6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68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特检所2022年支出预算15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8万元,占35.77%;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64.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特检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6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68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特检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6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86万元,2022年实际可用资金比去年增加3.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78万元,占9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占1.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5.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5.00万元,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运行费25.00万元,969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运行费7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特检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特检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我单位一直没有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增加0.34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所工作开展所必要的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预算支出(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特检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游车(含商务车)0,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特检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特检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约束。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市特检所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特检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特检所无公务车辆(由于体制改革原因,公务用车已于2018年12月25日移交至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市特检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00万元。(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运行费25万,969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运行费7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