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14:59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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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电话:082623484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7万余条,其中:政策文件457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其他文件376件),政策解读信息247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础信息1.1万余条,同城融圈、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2.1万余条,市政府常务会议18期、议定决策事项11个,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信息467条。聚焦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公众关注热点,开展多形式解读106次,其中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7次、在线访谈6次。畅通政民互动交流,开展意见征集调查140期,征求意见建议148条;办理网上群众互动留言3060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衔接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5件,申请内容主要围绕房屋征收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8件(含2023结转27),结转2025年继续办理34件。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0件,行政诉讼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已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确认并作动态调整,形成目录清单向社会及时公开,集中公开全市现行有效规章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60件。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做好《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布,出刊11期,刊登文件119件,向省内各市(州)、市内各地各部门赠阅2.2万册。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调整更新。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8个专题专栏,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正式上线长者专区、民生服务专区等特色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关停群众关注度低、无专人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账号6个,确保64个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规范、运行平稳安全。坚持网站栏目内容与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全年共组织联动发布重要信息150余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调整优化全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定期监测、定期不定期通报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检查4次,整改问题68个。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运维等集中培训5次,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81

227

4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3947

行政强制

261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0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8

5

0

0

0

2

4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1

1

0

0

0

2

1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5

1

0

0

0

0

1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5

1

0

0

0

0

1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452

4

0

0

0

2

4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3

1

0

0

0

0

3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6

23

25

6

70

5

6

1

0

12

2

1

3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化、依申请公开答复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法规、政府决策、公共服务等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在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流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充分保障最大范围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指导。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不定期开展研讨交流、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全市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8件,总金额为85320元;实际收到信息处理费的件数为4件,收取的总金额为1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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