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1:02 来源:广安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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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安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一段83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367779;电子邮箱:150868167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总体要求,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依法高效答复申请,有效有力回应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广安市公安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70条。其中,政策信息7条、招考录用信息14条、其他法定信息43条、广安市公安局及部门预算决算49条,其他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内部流转流程,确保该项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并及时跟进答复。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无结转,无结转下年度情况,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向社会发布,2023年度,广安市公安局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2件。依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原则,完善已发布行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围绕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寄递危险物品管控等方面发布政策问答2份,逐一予以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流程管控。调整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设招考录用栏目,规范发布动态信息14条;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电子邮箱渠道,坚持数据同源,依托广安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微政务”阵地,打造“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栏目,累计发布信息8.1万余条,粉丝总量超31万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广安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部门考评,对标工作要求,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指导、部门领导抓督促,责任民警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和舆情巡查制度,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8377

行政强制

41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33.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广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发布和更新滞后,信息公开全面性、实用性不强,以发布新闻动态为主,缺少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类信息。二是政民互动形式单一,来件、来访回复质量和时效有待提高。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及时、不详实、不全面,不利于公众理解操作。针对上述问题,广安市公安局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逐一规范公开政策文件,及时发布便民利民信息。二是根据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和政府网站栏目等平台特点,制定不同的运营管理方案,做好内容更新,保持与群众线上互动,定期开展线下互动。三是由起草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热点、关注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详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广安市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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