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安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495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24条,民政厅门户网站32条,“广安民政”微信公众号3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2023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底,市民政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已按要求备案录入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中集中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修改完善广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1次、依申请公开内容2次。坚持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数据同源,强化“广安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全力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宣传性。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频率有待提高,市政府官网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在信息展现形式上较为单一;三是宣传不够广泛,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内容有待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时效性;二是加强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联动,丰富公开形式,传播民政声音,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及时准确、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三是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平台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优化发布内容,弘扬主旋律,加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广安民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