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0:28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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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3〕88号)等要求,特公布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统筹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媒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主要依托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板块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相关信息,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能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其他法定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73条,其中机关简介类信息3条,规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类信息11条,预算/决算类信息28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其他法定信息129条。同时,还通过广安日报、中国网等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4条,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在规定时限进行了书面答复;因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向社会发布,2023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6个栏目,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收费项目、招考录用等子栏目,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监督救济渠道。
(五)监督保障。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实践培训,注重线上指导与线下实操相结合,务求政府信息公开无瑕疵、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体现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科室及时、全面、依法公开住建领域政府信息,满足群众对相关信息内容的需求。二是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宣传,促进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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