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4月,我市市本级非税收入4.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亿元,减少32.28%,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4亿元,减少88.97%;专项收入0.1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亿元,减少75%;行政事业性收费0.4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1亿元,减少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4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4亿元,减少3%;罚没收入1.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8亿元,增长7%;其他收入0.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27亿元,增长171.16%;政府性基金收入0.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04亿元,增长3%。
2025年1—4月市本级非税收入有所减少
发布日期:2025-05-07 11:37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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