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5 17:49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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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中、省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是“十四五”期间全省第二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保证项目建成后顺利运营,亟需出台全市的管理办法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予以规范。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办法》内容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前期,我市组织相关单位成都、南充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方面的做法经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单位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市建局〔2022221号)等精神,结合考察学习情况和我市实际,拟定了《办法(初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20231120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31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保障性租赁住房定义、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二章,房源管理主要明确了房源的管理平台、审核流程、房源信息等内容。

第三章配租管理。主要明确了保障对象、申请条件、配租方式、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约定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等内容。

第四章,后期管理。主要明确了产权人责任、运营单位职责、承租人职责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地的监督责任和处理方式;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指出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本办法有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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