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19人、起诉2425人,同比分别下降56.3%、13.5%;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929件,同比上升21.1%;办理其他类监督案件2017件,同比上升8.12%;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优秀案例,在全省政法系统、检察系统4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111项,“四大检察”业务工作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33.33%,杀人、强奸、绑架等犯罪下降27.47%,“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犯罪下降25.53%,毒品犯罪下降46.73%。坚持依法战疫,起诉涉疫诈骗犯罪2人,组织全市检察人员下沉社区、方舱隔离点参与一线联防联控5000余人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为切入点,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
主动融入“同城融圈”战略实施。持续深化渝广检察协作,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办案协作机制,协作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案件30余件,联合开展现场观摩、同堂培训、业务交流74人次,互派6名业务骨干交流挂职。邻水县检察院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涉御临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联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在川渝高竹新区构建“检察+行政+企业”的法治营商体系,与新区税务机构就执法联动、案件会商、送法进企业等方面开展协作10次,选派检察官为新区投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1次,努力打造“高竹蓝·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品牌。
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上游生态,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检察专项行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资源犯罪,深挖彻查“捕运销”黑色产业链,起诉55人。对污染长江支流水体加强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某公司对临时停靠在渠江的船舶表面进行翻新打磨,造成渠江岸线及水环境污染,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督促责任主体履职整治,被最高检纳入川渝长江流域船舶污染系列专案。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两长”联合巡河50余人次,立公益诉讼案14件。在武胜县设立嘉陵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助力实现“千里嘉陵,武胜最美”。联合全市法院系统共建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6个,用法治护航建设生态高颜值的“品质广安”。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服务保障“产业支撑”。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人、起诉144人,精细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45次,对79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已起诉42人。落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教育谈话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长对8名省管和其他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诉前教育谈话,强化释法说理,促其认罪悔罪。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件3人。
二、用心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6人,办理具有卫生批号消毒产品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物料、酒类产品无标识标签等公益诉讼案件56件。守护“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9人,起诉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117人;起诉网络赌博犯罪43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5人。办理的宫某等55人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六大典型案例。守护“个人信息的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除行政机关处罚外还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民事赔偿金2万元。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推动治理侵占盲道和无障碍设施问题20余个,“有爱无碍”让老年人、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受理的806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17%。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市两级检察院首次受理“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2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常态化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231件,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98.27%。前锋区检察院探索创新检察听证必要性审查,细化实化检察听证各环节标准,工作机制在全省转发推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报告,评议满意率为100%。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0人、起诉176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80人,不起诉44人,附条件不起诉53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元化帮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68人,帮教79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会同市公安局、教体局对全市3600名新入职教职工开展准入查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武胜县检察院制作的动漫课程《她们的秘密》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奖。持续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法润心田”,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为广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个基层集体获评“四川省青年文明号”,邻水县检察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践被《人民检察》推介。
办好司法利民便民实事。结合司法办案,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余元,同比上升193.55%。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64件,帮助追回欠薪123万余元,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持续优化驻镇检察联络制度助力“优镇兴乡”,驻镇检察联络员工作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产品特色品牌。承担全省“律检通”试点工作,提供省内异地阅卷15件次,方便律师就近办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1:1.14,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9件,采纳率100%。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222人、不起诉77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8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全年适用率达86.5%,一审服判率98.64%,从源头上减少刑事上诉、申诉案件。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2件。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194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1件、不批捕130人、不起诉49人。承担全省降低提捕率试点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不批准逮捕案件办案指引》,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全市提捕率下降至28.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降至14.8%,低于全省8.7个百分点。联合公安机关对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办理的唐某某等9人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二审抗诉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完善财产刑执行监督举措,办理刑事执行环节监督案件208件次。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33件,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6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1件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市检察院办理新疆伊犁某农业公司与个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移送犯罪线索2件。深化“智慧民事”平台应用,研发的“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作品,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功能辅助办案实践经验被《人民检察》推介。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获法院采纳;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获采纳。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交通违法、非法占地、破坏资源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出台《广安市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治安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域监督案件20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联合相关部门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0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记“公共利益代表”法定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同比上升6.85%。强化诉前治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16件,诉前整改率达99.07%,督促追回国有资金387万余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地233.3亩,整治污染大气、养殖场非法排污等企业43家,保护饮用水源地18处,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提起公益诉讼60件,向侵权行为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33万余元,促使其支付生态修复金139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76万余尾,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华蓥市检察院联合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办理保护省级文物川渝界桥“五星桥”公益诉讼案件,广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文广旅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实践模式。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检察履职锻造过硬队伍
坚定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全面学习30余次,结合检察履职制定3个方面11项贯彻落实举措,着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方向指引、思路举措和工作本领。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把各项要求融入日常,筑牢政治忠诚。坚决肃清流毒影响,逐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39项工作,守牢检察舆论阵地。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培养出既有忠诚奉献“底色”、又有专业精进“亮色”的先进典型6人。
深化司法改革。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以检察一体化建设促进各类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检察办案各环节规范化建设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以大数据赋能智慧化办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对107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858件,占全部案件13.41%。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全年遴选入额5人,退出员额2人。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深化“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在全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加强素能建设。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法治理论纳入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必修课,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办案。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开设“广检蓝·YUE讲堂”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举办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组织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327人次,聘请4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着力补齐短板、提升专业能力。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案件质效指标和检察官履职绩效相统一、正面激励与负面评价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激励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进“三培育三引领”活动,2个基层集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狠抓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政法系统“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融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抓实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酒令”、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集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清理整治,教育警醒检察人员坚守廉洁从检底线。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7件,通过有问必录筑牢司法公正制度堤坝。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对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16条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转化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案件庭审、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150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监督评议案件110件,主动发布案件信息3550条;开展人民监督员“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成果获评全省检察系统征文一等奖。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加强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现代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耕细作、久久为功。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的关键之年,是广安设立地区30周年,也是我市经济提速升位、跨越追赶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广安现代化建设贡献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定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法律监督问题,把“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实际行动,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坚定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要求,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责,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牢记“国之大者”,以法治之力服务推进广安现代化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紧扣市委“同城融圈”“产业支撑”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渝广检察司法协作、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品质广安建设。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保障民生福祉。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三、加强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贡献检察力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公信。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耕“4+9”法定领域职责,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完善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精装修”“打补丁”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聚焦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持续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以更坚实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有新起点,新征程有新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要求,踔厉奋发踏新程,勇毅前行谱新篇,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贡献检察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