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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介绍:

12月25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安历史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是世纪伟人邓小平的家乡,是华蓥山起义主战场,是抗美援朝战争的后援地之一,是三线建设战略要地之一,全市共有红色资源19520处(件、个、座),分为红色场馆、红色纪念设施、革命人物故居旧居等9大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易林介绍,国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供了法律政策支撑,但是在基层管理执法过程中依然面临地方性、具体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主体、细化保护管理措施、形成保护传承长效机制,促进广安红色资源保护传承。

据介绍,《条例》共6章34条,包括总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法律责任、附则。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广安地方特色,规定要发挥邓小平故里、华蓥山起义、三线建设等本地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老区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改革开放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传承弘扬。(记者 刘琴)

时   间:

2024-12-25 11:00:00

单   位:

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言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易林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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