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简要介绍《供地计划》的出台背景。
答: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广安市中心城区用地需求及2023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广安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问:请简要介绍《供地计划》出台的基本思路。
答:坚持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科学合理、依法有序供应土地,积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为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问:请问《供地计划》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实施土地供应总量管控制度,2024年广安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按1945.3275亩计划安排,住宅用地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供应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的,按照实行“一事一议”原则依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增加供应。
2.“净地”出让原则。计划出让地块必须是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经济法律纠纷、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建设基本条件的“净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
3.保基本保重点原则。供地计划要结合2024年财政支出需求科学制定,逐一落实到每宗地块,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4.依法供地原则。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21〕2号)、《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委办〔2022〕18号)有关规定,招商引资协议不得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严禁以会议纪要、招商引资协议等为依据量身定制土地出让方案。
5.科学调控原则。科学安排土地出让时序,先期推出的商住用地必须是市场关注度高、区域位置优越、条件比较成熟、配套相对完善的“熟地”,且原则上要设置出让底价。
问:请介绍下《供地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分布情况。
1.供应区域分布。市本级502.47亩,广安区4747.8775亩,前锋区978.81亩,广安经开区3110.4545亩。
2.供应用途结构。中心城区住宅用地1945.3275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901.1075亩、拆迁安置房用地44.22亩),商服用地480.4785亩,工业、仓储用地3097.0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49.63亩,交通运输用地1938.254亩,水利及水域设施用地312.132亩,特殊用地及其他用地16.74亩。
3.住宅用地分布。中心城区共计1945.3275亩(其中:市本级339.39亩、广安区591.6455亩、前锋区573.01亩、广安经开区441.282亩)。
4.商服用地分布。中心城区总计480.4785亩(其中:市本级163.08亩,广安区197.769亩,前锋区99.6亩,广安经开区20.02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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