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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3-06-30
  • 发布日期 2023-07-30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安市“贡嘎培优”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经信发〔2022〕55号)的政策咨询问答

发布日期:2023-07-30 16:59 来源: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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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安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对象是谁?

答:从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7个主导产业中,遴选不超过20户龙头企业(含纳入省级“贡嘎培优”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确定市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培优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绿色化工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2025年至少实现翻倍,且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全市同类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2025年至少实现翻倍

问:企业如何申报广安市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

答:每年度由市经济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市经济信息化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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