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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特殊门诊需要每两年重新认定吗?

来源: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5-04-02

根据广安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贴管理办法》(广安医保发〔2021〕82号)精神,精神类特殊门诊不需要每两年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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