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及特殊群体在多地乘坐公交车时优待政策执行不一、部分司机拒绝认可优待证件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优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来电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建议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