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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汽车维修服务存在未经同意擅自维修、维修费用不透明及沟通不足等,导致车主对维修服务过程和费用不满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5-04-03

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公布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作为托修方追责依据。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车主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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