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进行职称初定?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相关条件,通过所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申请职称初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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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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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0826—2226499
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826—2889299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826—4822047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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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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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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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人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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