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相关规定,现将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5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和应缴金额标准如下。

三、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个体参保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税银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结果查询
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和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便民服务点进行查询。
(二)提档补差事项
已暂按2024年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选择60%缴费档次的,应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差;选择60%以上缴费基数档次的,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补差,今后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计算缴费指数。
(三)咨询电话
社保部门(参保咨询)
市本级:0826-2336361 广安区:0826-2679895
前锋区:0826-2889281 华蓥市:0826-4821093
岳池县:0826-5886755 武胜县:0826-6896522
邻水县:0826-3222207 经开区:0826-2629560
税务部门(缴费咨询):0826-261236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