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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来源:广安市热线发布时间:2025-09-28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相关规定,现将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5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和应缴金额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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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个体参保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税银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结果查询

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和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便民服务点进行查询。

(二)提档补差事项

已暂按2024年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选择60%缴费档次的,应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差;选择60%以上缴费基数档次的,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补差,今后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计算缴费指数。

(三)咨询电话

社保部门(参保咨询)

市本级:0826-2336361    广安区:0826-2679895

前锋区:0826-2889281    华蓥市:0826-4821093

岳池县:0826-5886755    武胜县:0826-6896522

邻水县:0826-3222207    经开区:0826-2629560

税务部门(缴费咨询):0826-261236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12345热线或“在线留言”详细咨询。
政策依据
四川省市州网站
广安县(市、区)网站
其他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