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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来源:广安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5-10-30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规定,2014-2020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对于补助期满的退耕任务,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2015年--2019年延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发放,并于管护责任挂钩。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将延长补助期限资金纳入每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并通过“卡通”管理使用平台发放。

适用范围:补贴对象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业主等。

适用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发放

咨询单位:市林业局

咨询电话:23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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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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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县(市、区)网站
其他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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