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哪些医疗费用属于医疗救助待遇范围?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1-15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一个参保年度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简称门诊慢特病)的费用以及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可享受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12345热线或“在线留言”详细咨询。
政策依据
四川省市州网站
广安县(市、区)网站
其他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