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司法》 当好“助推器”
——市政府办公室“夜课大讲堂”第30期开讲

发布日期:2023-12-06 16:19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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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法律更注重法律形式,而会计则更注重经济实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月4日晚,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谭威以《公司那些事儿》为题进行授课。市政府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周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钢银及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办、广安经开区党政办通过视频连线收听收看。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大均主持活动。


谭威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围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用通俗朴实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逻辑严密的法理,详细阐述了我国法律体系、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组成架构及税务计算方法等知识,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及体会,有效解答了大家工作中的难题和疑惑,为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工作提供了帮助,得到了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三办”“三服务”,紧紧围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办公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者、“助推器”,服务保障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助力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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