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安市2021年“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1—12月省市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项目完成情况,主动排查梳理本地本系统民生实事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时间表”,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全年省市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广安市2021年1—12月省定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表
2.广安市2021年1—12月市自办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表
中共广安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