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12 18:00 来源: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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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合作与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广安市签订对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合作协定,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发展,会同推动艺术创作生产,会同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广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电视剧创作生产和行业发展,监管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组织推动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动本部门惠民工程、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8.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9.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宣传、外事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村落的调查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负责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11.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4.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机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促融合,提升文旅产业质效

1)强化规划引领。开展文化资源普查调查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在编制4项基础成果基础上,完成《广安市红色旅游资源专项普查报告》《华蓥山旅游资源专项普查报告》《广安市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指南》《广安市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招商手册》等4项自选成果。高质量编制完成《广安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意策划》。开展“十三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2)塑造文旅品牌。巩固提升广安区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成果,推进华蓥市、武胜县、邻水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支持广安区、华蓥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旅游景区品牌创建,推进黑龙峡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川东民俗博物馆、原乡云水湾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铜锣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岳池中医药康养旅游度假区、龙女湖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启动市级文旅特色小镇、文旅特色街区和乡村文旅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文旅特色小镇2个、文旅特色街区2个和乡村文旅示范村(社区)10个。

3)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伙伴成长计划,每月一次监管活动,每季度一次巡察活动,每年一次专家指导,助推文旅企业发展,力争新增文化旅游企业40家,新培育规上文旅企业4家。引进中青旅等战略投资者,参与文旅项目投资开发、景区运营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整合优质资源,支持广安文旅集团等国有文旅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文旅企业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培育电子竞技、数字文博新业态,培育文化旅游与科技、康养、教育、体育、农业等深度融合新产品。深化与四川省文创产业联盟战略合作,举办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大赛,开发“广安游礼”文创产品,力争新研发文创产品10件,推动文创产品进景区、进酒店、进商场,搭建展销平台。

2.控疫情,加快产业重振步伐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横向协调、纵向报告,及时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机制,精准施策,慎终如始抓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为文旅行业走出疫情,加快复苏奠定基础。分类制定旅游景区、民宿酒店、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复工方案,督促指导文旅企业分级分类、安全有序复产。紧盯重点文旅项目,市县联动,协调解决资金、物质等方面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复工建设。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中省市系列政策措施,梳理形成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帮助文旅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制定应对疫情稳定文旅经济运行措施,从资金筹措、营销推广、业态升级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文旅企业开展企业体检,做好员工培训、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完善、市场营销研究等,为疫后文旅市场“爆发式反弹”充电蓄能。

3)强化重点项目建设。高水平筹备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集中展示文旅项目建设成果,凝聚文旅经济发展的合力。建立局领导分片区联系项目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推动黑龙峡、百美村宿、川东民俗博物馆等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快欢喜坪旅游度假区、中国曲艺百花园、云顶文旅小镇等项目建设,启动沿口古镇核心区改造、华蓥山大熊猫生态旅游景区等项目建设。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文物保护利用、乡村振兴等重点方向,精心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向上争取项目库、对外合作项目库,包装储备项目50个以上,包装对外合作项目26个。积极开展对外招商活动,力争全年新签约项目20个以上。

3.强基础,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补齐设施短板。实施市本级“四馆一院”补短板工程,统筹规划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非遗馆、市美术馆、市大剧院建设,加快推进市博物馆迁建工程。推进县有“四馆”建设,完成前锋区文图中心、华蓥市综艺馆、武胜县文化中心工程建设,启动邻水县新图书馆、岳池县四馆一院、广安区文化中心重点项目建设。结合乡村文化振兴、村级建制调整,实施贫困村文化室巩固、旅游厕所等惠民扶贫工程,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旅游服务网络,强化基础治理能力,保障群众公共文化权益。

2)繁荣文艺创演。根植广安巴文化、历史名人、红色文化等文化土壤,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时代主题,创作一批精品力作。实施广安舞台艺术创作源头工程,推进大型歌舞剧《大良城》、大型川剧《许云峰》创排工作,改编红色音乐剧《双枪》。举办大型川剧《南海李准》巡演活动。整合市内人才资源,组建广安艺术团,填补我市无专业艺术院团的空白。紧扣重大节日,策划举办系列文化活动,提升“百千万”活动档次。积极参加川陕甘渝百馆联动活动、全省第六届西部民歌展演,指导区市县、社区、机关单位经常性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3)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错时延时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场馆免费开放水平。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县域内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公共文化“五个一”(编印一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手册、创建一批公共服务特色示范点、召开一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现场会、举办一次公共文化服务培训、建立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库)行动,增强基层服务能力。试点实施公共文化“三小”(小书屋、小院坝、小讲堂)工程,解决乡村文化室10里外的服务供给。完成市文化馆国家一级馆验收工作,提高市文化馆公共服务能力。

4.重传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1)强化文物保护。贯彻落实“文物维修五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代市牌坊、岳池白塔等9处重点地面文物维修和434件馆藏青铜器、陶瓷器和纸质文物修复,改善文物生存环境。实施三线工业遗产陈列馆展陈提升工程,推进广安白塔、文庙、华蓥褒先寺等文物活化利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记忆。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物资料和三线工业遗产实物征集,提升全市文物藏品广度和厚度。强化文物宣传品牌建设,提升“广安文物故事”报纸专栏影响力,持续开展“文博大讲堂进校园”活动,传播广安历史文化正能量。

2)推进非遗传承。扎实开展项目申报,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项。开展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推进市、县两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实施传承人动态管理,评审公布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第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振兴广安市传统工艺,加强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命名一批“传统工艺提升点”及“师带徒点”。举办“文化与自然遗产日”非遗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探索非遗“三进”(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展示展演。

3)促进戏曲发展。利用戏曲剧种普查成果,建立地方戏曲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川剧、灯戏、曲剧、荷叶、手掌木偶戏等剧种扶持力度,挖掘、整理、复排一批经典传统折子戏和优秀传统剧目,创作川剧小戏、复排折子戏5个以上。加强戏曲宣传普及推广,开设戏曲专题电视节目《广安戏韵》不少于16期,市本级戏曲专场展演不少于3场。推动戏曲曲艺进乡村、进校园,不断增大观众群体。

5.拓市场,扩大宣传营销影响

1)构建宣传矩阵。强化纸媒宣传,与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广安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文旅信息,宣传广安文旅资源。强化互联网宣传,搭建广安市电视台、小平故里手机台等市内媒体平台,开辟文旅专栏,推出“广安人游广安”活动,持续加大市内文旅宣传力度。强化新媒体平台宣传,利用广安文旅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发一部手机游广安、广安文旅云地图等广安文旅客户端,为游客和文旅企业提供良好文旅体验,进一步扩大广安文旅知名度。

2)强化活动宣传。策划主题活动,以“畅游四季广安·体验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打造“春赏花、夏避暑、秋摘果、冬赏雪”旅游产品,唱好“四季歌”。激活文旅市场,策划举办“武汉,加油”广安方言微视频、“云游广安”系列线上推广活动、“玩转伟人故里·品味四季广安”文旅摄影活动、“广安人游广安”等活动、推出“十大精品酒店”、“十大美景”等“十大”系列产品,展示广安文旅形象。搭建节庆活动平台,指导办好广安龙安柚文化旅游节、岳池农家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四川省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省内外展会活动,借助省内外各类平台展示广安形象,提升小平故里品牌影响力。

3)深化区域合作。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推川渝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共享川渝客源市场。加强川东北经济区合作,实现文旅资源共享、旅游线路互推和旅游客源互送。持续深化与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百色、湖州等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宣传广安文旅资源和线路产品,提升广安知名度。

6.严监管,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1)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完成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广安区、前锋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形成市区一体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审批备案预先制度,建立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及“体检式”暗访,持续保持市场监管高压态势。推广宣传网格化管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2)建设标准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娱乐场所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制度,加大文化旅游服务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评定试点,推动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充分利用“智游天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文旅企业动态管理,对管理水平落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治和淘汰,确保文旅企业管理服务保持较高水平。

3)坚守行业安全底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综合性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及经营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7.抓导向,推动广电事业发展

1)引导舆论宣传。拓展广播电视“头条”建设和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围绕中省市重要会议、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主题,指导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着力提升主流媒体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开展2019年度全市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创优推选活动,讲好广安故事,传播好广安声音。积极参加全省第九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增强广播电视节目走出去实效。

2)做优广电服务。实施惠民广电工程,做好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运行维护、减免3.5万余户城镇低保家庭电视收视费,开展“遥控器免费赠、上门换,广电4K进万家、千万补贴换新机”惠民活动,全面提升广电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广电网络双向化宽带化智能化改造,积极推进“高清广安·智慧广电”雪亮工程、党员远教、智慧乡村、智慧社区等项目建设,启动智慧广电试验区建设,完善广电内容生产、制播、传输、安全监管、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六大体系”。

3)强化安播管理。加强对广电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传输机构的监管,深入开展广播电视绿色频率频道创建活动,持续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治理、IPTV专项治理、无线传输覆盖网秩序整顿、非法小耳朵专项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秩序。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现广播电视零插播、零停播、零事故的“三零”目标。

8.提能力,建强干部人才队伍

1)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2)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深化“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持续推动干部职工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用制度规范管人管事。完善绩效管理办法,综合运用考核、激励和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认真做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3)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落实首办牵头责任、开展业务知识交叉培训,推广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文旅部门干部职工统筹协调、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打造善谋善为、善作善成的干部队伍。用好“三区文化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促进文化人才输入,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创新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围绕广电、非遗、文物、文旅融合等主题,举办专题培训5期,培训从业人员4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文旅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市政府的社会事业管理部门,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包括综合科、人事与法规科、公共服务科、广电管理科、文化艺术科、宣传交流科、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产业科等八个科室行政编制20个,在编人数34人。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广安市旅游执法支队(经费未独立核算),在编人数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7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0.14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9年的954.86万元增加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收入430.14万元较2019年结转收入384.29万元增加45.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7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09万元,占56.03%;上年结转收入430.14万元,占43.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978.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9.66万元,占36.77%;日常公用支出151.93万元,占15.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占0.15%;专项支出465.14万元,占47.55%,较上年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收入430.14万元较2019年结转收入384.29万元增加45.85万元。

全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人员支出359.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二)日常公用支出151.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通讯费、物管费、维修费、水电费、工会及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子奖励等支出。

(四)专项支出465.1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上年结转430.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优秀剧目、非遗保护、音乐产业、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全省广场舞大赛、文化市场监管、旅游发展等年度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0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48万元,减少3.9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支出359.66万元,占65.62%;日常公用支出151.93万元,占27.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占0.27%;专项业务支出35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行政运行

20701012020年预算数为513.0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43.9万元。

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12020年预算数为17.83万元。

2.专项业务费支出35万元(含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市场监管经

1)旅游发展专项

20701012020年预算数为30万元。

2)市场监管经费

2070101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09万元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15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遗属补助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

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1.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有所下降。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7万元,占35.07%;公务接待费预算6.85万元,占64.93%

1.2020年我局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保持一致

2.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的对接和开展文化活动、交流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较2019年减少0.44万元。

3.2020年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机关现共有公务用车1辆。2020年安排3.7万元全部用于现有公务车的运行维护,主要保障我局对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以及旅游工作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比2019年减少一辆公务用车。

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1.93万元,较2019年减少12.78万元,减少7.76%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公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发展专项、版权管理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支差额: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2020年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公开报表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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