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12 11:23 来源: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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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出版、电影等领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履行广安区(含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前锋区(含经开区)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出版、电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执法检查职责。

3.核查广安区、前锋区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出版、电影市场等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5.承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执法改革。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号)等文件精神为契机,整合文旅执法,建立同城一支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配套工作,着力激发队伍活力,着力提升队伍工作积极性、战斗力

2.狠下力气,加强宣传。通过宣传,不断营造和谐的执法氛围,不断提升社会群众对文化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不断提升文化执法领域在五大执法领域中的地位。

3.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能力。一是加强文旅整合后的相互学习、虚心学习、主动学习、深入学习。二是完善内部岗位管理制度和执法案件内审制度,实现规范化和高效有序运转。三是加强队伍执法保障建设,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工作,实现办公、执法信息化,激发队员干事创业积极性、自豪感。

4.加大文旅市场监管。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按照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行业乱象的整治清理,净化我市的文化、旅游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继续纵深推进文化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文化内容与经营的安全,促进文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大力开展非传统领域文化执法办案。创新举措,广辟案源,奋力攻坚克难,拓宽非传统领域文化执法,力办大案要案。

5.深化推广区域交流合作。适应文化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深化川渝文旅执法协作交流活动,深化与省内周边市的文旅执法交流协作。

6.推进依法执法。以每季度至少一次“晒案”活动为载体,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案件责任倒查制,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水平、现场办案水平,推进我市文旅市场的依法治市水平。

7.按照“三化”要求,加强执法队伍阵地建设按照“三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控中心、案件调查询问室、会议室(业务训练房)、体能训练房、档案室、罚没物资库房等完全满足办公、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为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文旅执法队伍奠定扎实的阵地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在编人数15人,内设综合大队(增挂执法监督大队)、广安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前锋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6万元;上年无结转。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19.46万元,2019年收入总预算110.48万元,较2019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8.7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市纪委要求增加驾驶人员1名,市场监管范围加大、任务加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收入预算119.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支出预算11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46万元,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8.7828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1名,市场监管范围加大、任务加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6万元;支出包括:人员支出76.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46万元,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8.7828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1名,市场监管范围加大、任务加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6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支出76.55万元,占64.18%;日常公用支出32.87万元,占27.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占0.0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占8.38%;报刊支出0.1972万元;无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70101:2020年预算数为119.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开支。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1:2020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日常公用经费3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委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独子奖励等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元旦春节期间文旅市场执法专项保障行动,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演出、娱乐、艺术品、艺术考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开展秋季开学前后开展了校园周边整治和网吧专项检查,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开展“黑广播”整治等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2020年因公出国(境)无经费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87万元,与去年比较增多0.34万元,增长1.05%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无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4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9.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各类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两会及各节假日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黑广播、黑网吧、黑歌城、黑印刷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复”工作等专项行动支出。

附件: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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