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完成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以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美丽广安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2024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举办法治学习培训讲座10场次。
(二)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健全优化部门职能。动态调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完成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动态更新,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与上位规定不符的情况。全年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三打”、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等执法行动13项。2024年,全市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3起,罚款金额755.5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配套措施案件9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件,发布典型案例24例。三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建成并高效运行广安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平台,有效整合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各类数据实施非现场监管。持续扩大非现场监管范围,全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企业数量从2023年70家增加至现在的122家。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无人机、雷达走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2024年,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检查140余次,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12起,全市依法免于处罚案件20件、从(减)轻处罚案件12件,减免金额共计653.565万元。四是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坚持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理论+实操”练兵学习模式,开展自动监控、案件制作、无人机及快速检测装备应用培训5次。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比武活动,组织参加全省执法大比武活动,取得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二等奖的成绩。五是推进渝广一体化建设。与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签订《跨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建立“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四项制度。高效开展执法协作,共同查处跨省违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3件,处罚金额98.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2人,处罚案件获评全省十大优秀案件。
(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大气质量稳步提升。出台《广安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集中攻坚方案》,部署开展大气集中攻坚四大行动。广安主城区优良天数率84.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PM2.5日均浓度3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印发实施《广安市2024年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提升工作方案》,10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三是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广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持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会同专业机构对40家重点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整治。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邀请专家就宪法、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6次、业务能力大比武1次。二是围绕重要节点普法。深入开展美丽中国全民行动,连续召开3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举办“六五环境日”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绿色骑行等各类主题宣传系列10余场次,有力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举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业务、砖瓦行业等普法活动9次,参加企业400余家次,编写《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清单》,为企业提供“常见违法行为表现+对应法条+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组成的菜单式、精细化“保健手册”,向企业发放指导清单400余份。四是推进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严格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工作制度,2024年助力2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与共享。全年推送1千余条“双公示”信息至“信用中国”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五)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一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法检查。办好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0件,做到沟通100%、满意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出现不依法举证、不提交书面答复、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0条,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四是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完成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改造。牵头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工作,督促办理省督信访件281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件;督促办理央督信访件107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件。制定《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实施奖励2件,兑现奖金11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多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标美丽中国建设新要求,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学习的体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方式的创新性有待提高。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法治意识贯穿于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局党组会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案审会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件。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4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42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安生态文明领域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二)持续提升执法质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保证。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常态化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持续落实减免罚制度、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持续营造守法氛围。深入实施“4个1”执法帮扶活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支持,广泛发放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清单手册,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将生态环境“送法入企”活动名声打响、品牌擦亮,推动普法服务工作有温度见实效。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