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安市司法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家、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坚持学习先行。局主要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持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共计43次,传达学习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抓细抓实学习转化和成果运用。
(二)坚持务实推进。局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对依法行政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督促;亲自审改《广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16个;在六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法治专题讲座上,全面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三)坚持严格督察。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明确督察重点,要求真督实察,强化结果运用,全面通报各地各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点对点分类通报个性问题。对工作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和部门,严格绩效考评、约谈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聚焦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立法供给,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配合推动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共计清理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4203件,保留有效文件620件,修改29件,废止1064件,失效2490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统一。牵头全面清理涉及企业不平等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涉企文件台账260件,清理出问题文件11件,已废止、修订文件9件。
(二)深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推行“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科室协同”一体化执法检查,将308项执法检查事项整合为130项,进一步缩减执法检查频次。创新开展入企检查“执法打卡”及备案审核工作试点,持续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市县两级司法局均加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启用相应印章。选取46家代表性企业设立行政执法观测点,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35件次。聘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44名,强化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促进。汇编《广安市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导手册》,印发《广安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广安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选取12个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组织1700余名行政干部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严把行政执法工作“入口关”。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控,推动市政府全面公开《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16个,开展决策事项后评估6件。梳理2020年以来市政府协议70余件,分类建立政府协议台账,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协议有关司法解释,针对性分类制定政府协议格式文本,全面规范协议内容。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事项研究、重点项目投资等行政决策过程中,注重引入法律顾问,完善协审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四)加强文件审核,从严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全年共审查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等146件,依法提出意见建议410条。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市政府专题会议共100余件次,充分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开展市级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事项清理,保留证明事项15项,保留证明事项承诺告知10项。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职责,向省政府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确保了政府行为合法有效。
(五)践行为民初心,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广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于8月30日上线运行,方便群众“指尖办”“掌上办”,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到“一站式”“全程式”法律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争取“一次都不跑”,让群众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强化公证、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强化公证、司法鉴定公益属性,为困难群众减免法律服务费用。202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5件,“12348”服务热线接听法律咨询7779人,减免公证费用11.43万元,减免鉴定费用1.89万元,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669件,为农民工挽回薪酬及经济损失1142.006万元。
(六)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出台《广安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规范行政调解范围、调解程序等,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实践针对性和操作性。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557次,发现矛盾纠纷案件和隐患苗头5385件,预防3201件。受理纠纷14648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4608件,调解成功率为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663.42余万元。完成市本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企业园区设立便民接件点67个,建成广安市行政复议中心,实现行政复议案件“一站式”“集成式”办理。市本级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7件,法定期限办结率达到100%;采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35件;办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85%。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广安市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还有差距,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增强,部分街道乡镇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全面评估总结《纲要》和省级实施方案、市级五年规划落实情况,梳理突出问题、查找短板弱项,着力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任务。
(二)持续健全完善法治制度。科学制定2025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加强立法论证和立法协调,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和实施情况检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切实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三)持续提升重大决策水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举办市政府领导班子决策专题法治讲座,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提升程序规范实效,防止程序空转、流于形式。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检查,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实施川渝高竹新区一体化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五)持续化解多元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调解组织、民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档升级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