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日期:2024-05-31 15:33 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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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负责人:杨林支队长、顾天兵政治委员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1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24小时值守电话):0826—2363119

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领导简介及分工

顾天兵,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9月生,四川合江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政治工作、纪检工作、审计工作和信访工作。

杨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5月生,四川新津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工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

工作分工:主要负责执勤训练、应急救援、消防监督执法和后勤保障工作。

荣小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0月生,四川邻水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警学院消防工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兼灭火救援指挥部部长。

工作分工:分管指挥中心、作战训练科、朝阳大道特勤站,协助支队长抓好执勤训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王禹,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2月生,四川蓬安人,2005年6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后勤保障科、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协助支队长抓好后勤保障工作。

胡卓庆,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9月生,四川南部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防火监督科、综合指导科(宣传中心),协助支队长抓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刘李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3月生,河北邢台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消防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支队纪委日常工作,协助政治委员抓好纪检工作、审计工作和信访工作。

舒东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1月生,四川武胜人,2004年6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队务督察科、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协助政治委员抓好政治工作。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内设机构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内设机构8个,具体如下:

一、指挥中心。承担支队机关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全市警情和灾情信息,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指导队伍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负责警情和灾情信息的接收、综合、研判、报送、分转等工作;负责上级批示、指示、命令及队伍报告、承担舆情监控、报告、督办等任务;组织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制度、力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灾情发布预警预报;辅助总队指挥中心、支队领导指挥调度较大以上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协助市委、市政府协调指挥相关救援队伍、应急联动部门参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火灾和消防救援警情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支队机关室内会议通信保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支队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工作日常运转,制定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支队重要会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支队领导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支队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统筹计划,牵头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承办综合性请示、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工作考核;负责公文审核,文电收发、运转,机要、文印、保密、密码、档案管理和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编发简报和政务信息,指导队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和指战员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事宜;承担对外交往与合作相关工作。

二、作战训练科。承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参与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特种灾害事故救援及其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工作。负责制定执勤备战、业务训练、消防救援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专业队伍发展规划及业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技术、战术研究与应用工作;组织指导队伍业务训练、演练和培训工作;指导消防水源维护管理、预案编制、战评总结、信息化应用等业务基础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勤务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统筹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划、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其业务训练、演练、指挥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装备配置和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工作;参与各类救援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队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建设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队伍党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优抚优待、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基层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按纲抓建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组织指导队伍消防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遂行任务与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负责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队伍经常性思想工作、心理工作和自杀事件预防等工作;负责队伍形象宣传和文化建设,制定重大典型宣传教育培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支队党委、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党组织建设、学习教育、宣传文化、群团组织建设,以及优抚优待、表彰奖励、请假销假、日常考勤等工作。

四、队务督察科。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和消防员人事、外聘人员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定队伍编制规划、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工作、消防员管理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实力统计,按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编制定额,承办建制单位与内设机构组建、调整、撤销,以及印章请领、制发、收缴、销毁等工作;组织指导队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制度规定,组织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经常性管理和纠察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统计、责任追究机制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形势分析、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队伍消防员招录、培训、考核、任免、晋升、调配、退出、安置等工作,承担消防员消防救援衔等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消防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核定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员休假、婚恋、量化考评、档案、证件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内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招录退出、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牵头统筹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队伍中级及以下等级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外聘人员人事管理工作。

五、防火监督科。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制定对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指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以及联合开展消防监督,承担市政府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指导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机关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农村消防管理组织建设与治理防控,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乡镇消防站和村级消防安全组织开展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受理支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指导全市做好核查处理工作;负责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综合指导科。组织拟订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和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地方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起草消防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修订地方消防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和消防执法工作,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办理消防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支队机关法律审核工作;组织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开展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组织指导县级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县级消防救援队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科。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队伍后勤装备建设发展规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队伍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支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队伍车船、飞行器等交通工具专用牌证申领与被装、给养、油料等供应管理工作;负责队伍装备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队伍装备的计划、采购、调配、储备、统计、维护、报废和进口免税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开展卫生防疫、职业健康管理、应急卫勤保障、病退医学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承担支队机关及直接管理单位的医疗保障任务;组织指导队伍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制定队伍预决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制度规定和经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队伍编制经费支出规划、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报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队伍会计基础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人员社会保险、住房资金等结算和划转业务;组织指导队伍财政票据和银行账户管理,负责维护各级中央财政零余额账户,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承担支队机关经费筹措、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八、全媒体中心。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建设;承担队伍新闻宣传、形象宣传等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指导新闻宣传队伍和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承担队伍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公益事业和志愿消防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全省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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