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的地方志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
4.搜集、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资料,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
6.其他属于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7.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市地志办将在省地方志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全面推动广安市地方志事业向前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修志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市两级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修志意识,营造社会各界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注重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形成地方志工作与社会经济工作良性互动机制。注重已出版地方成果的开发,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撰写理论文章,推进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开展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企业等活动,推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人民群众的爱乡爱国情怀。
三是继续做好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力争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广安市本级和各区市县2019年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年鉴编纂的理论研讨,提高年鉴的总体质量。
四是加强地情文献的编纂工作。严格落实《广安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地方志文献编纂任务。2019年编纂出版《广安地情》,抢救整理并出版发行清光绪版《广安州志》,指导区市县做好《广安建区二十周年巨变》《华蓥大事纪略2019》《革命红儒詹正圣》《武胜记忆之二:罗忠恕传》《邻水山水图志》《邻水概览》《邻水历代名人录》《邻水记忆(二)》等地情文献编纂工作,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历史文献;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完成本级部门志、乡镇志书和至少1部地情文献资料编纂出版工作。
五是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灌溉工程遗产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服务乡村振兴与旅游开发。开始编纂《广安传统村落概览》,争取2020年出版。
六是积极争取市县(区、市)两级方志馆(室)的规划建设。开展地方志资源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推动建设数字方志馆,积极主动为各级党政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
七是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手段,加大对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理论水平高的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以稳定干部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地方志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地志办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隶属于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的独立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市地志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2个科室,即:综合科和编审科。
市地志办现有人员编制数10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不占本单位编制。2019年末在职职工人数9人(8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人属高层次引进人才),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地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市地志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36.27万元,较2018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了4名工作人员,致使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地志办2019年收入预算136.27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地志办2019年支出预算13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7万元,占77.98%;项目支出30万元,占22.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地志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27万元,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了4名工作人员,致使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地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6.27万元(基本支出106.2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加13.35%。主要是单位新增了4名工作人员,致使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出121.70万元,占89.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万元,占8.23%;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占2.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1.70万元,主要用于:市地志办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地情文献编辑、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以及保障市地志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接待费、会务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租车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市地志办《广安年鉴(2019)》与《广安州志(光绪版)》的印刷出版,以及广安数字化方志馆建设。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广安州志(光绪版)》点校整理劳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1万元,主要用于:市地志办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
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市地志办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5.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主要包括:独生子女奖励奖。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地志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4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约40批次,约330人(次),共计支出3.2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省地志办、有关省内外市(州)以及市内县(市、区)方志办同行到我办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单位现无公务用车,外出公务活动临时租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志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市地志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6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8.22万元,增加160.80%,主要是因为增加了4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地志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因不计划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地志办无公务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地志办有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9.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04 00:00
来源: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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