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8 00:00 来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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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依法对全市各类传统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等新型市场的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棉花、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进行监管。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10.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开展兴商行动,持续深化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准入环境。二是以“红盾春雷行动2018”为重点,开展护商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竞争环境。三是以“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为重点,开展聚商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四是以“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开展亲商行动,不断提升服务发展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五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开展爱商行动,努力打造昂扬向上干部队伍,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内设17个科室,主要包括: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驻局经检组、办公室、经检支队、公平交易科、信息中心、市场科、人事科、网监科、后勤中心、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商标科、法制科、直属分局等。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8.34万元,较2017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106.2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新晋人员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7万元。占97.34%,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4万元,占2.66%。

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33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7万元,占82.02%;项目支出240.64万元,占17.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8.34万元。较2017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106.2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新晋人员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9万元、商业和服务业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8.34万元,较2017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106.2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新晋人员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85万元,占8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占9.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9万元,占3.37%,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2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经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行政复议诉讼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费、机关办公楼及直属分局、工商所办公楼日常维护费、招商引资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42.6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商品检验经费、商品品牌培育发展经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整治传销专项经费、反垄断专项执法经费、“红盾护农”专项经费、民间投融资咨询中介机构执法专项经费、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扫非专项经费、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12315消费维权经费、网络商品监管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41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和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3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1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24%。主要原因是因为业务工作增加,对市场检查力度加大。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用于9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3.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加1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12315消费维权经费、网络商品监管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我局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广安市工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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