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职能简介
1.受省、市局委托,承担产(商)品监督抽查的样品抽取工作。
2.协助市局负责本辖区内产(商)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
3.分析、汇总抽查质量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提升建议。
4.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技能培训。
5.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相关工作。
6.协助市局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监测。
7.为政府、组织及社会各界提供质量技术咨询。
(二)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保质保量完成省局下达2021年度地标产品抽检工作。二是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度市级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明月镇乡镇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试点工作。五是打赢脱贫攻坚战,2021年是扶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贫困户收入稳定,脱贫不返贫,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和群众满意度。六是加强质检所党支部党建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提升。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人,目前事业在职1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收支预算总额为207.61万元,与2020年收支预算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1年收入预算20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61万元,占98.55%。上年结转3万元,占1.45%。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1年支出预算20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1万元,占98.55%。项目支出3万元,占1.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6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08.36万元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拨款。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61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206.51万元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事业运行176.31万元,占86.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万元,占9.77%;基本养老金支出0.18万元,占0.08%;事业单位医疗8.12万元,占3.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支出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下降6%。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和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52.02万元减少1.77万元,减少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部门)整体支出共195.6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无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基本养老金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 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