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6-30 14:41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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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其他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办公室 0826-2333167
规划信息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发展战略与规划科 0826-2393122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非技术改造类)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行政审批科 0826-2333621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许可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案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许可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处罚 对瞒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第二十六条
价格调控与成本 
监审科
0826-2343549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价格主管部门及其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依法实施价格监测行为的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第二十七条
价格调控与成本 
 监审科
0826-2343549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规避招标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法规科 0826-2332735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评标专家违规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十条
2.《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
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八条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三条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与招标代理活动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法规科 0826-2332735
行政处罚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通过、未经节能验收、节能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行政处罚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履行节能管理义务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处罚 对企业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项目核准、备案的行政处罚
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具有核准和备案
权限的业务科室
0826-2333167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具有核准和备案
权限的业务科室
0826-2333167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具有核准和备案
权限的业务科室
0826-2333167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依法将备案制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
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具有核准和备案
权限的业务科室
0826-2333167
行政处罚 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具有核准和备案
权限的业务科室
0826-2333167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四十三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四十五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四十五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四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四十五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备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四十六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十七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十七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十七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十七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行政处罚 对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517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的行政处罚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十九条
执法与评估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行政处罚 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相关义务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条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处罚 对实施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处罚 对未经依法批准进行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等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及阻碍管道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能源科 0826-2344532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强制 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能源科 0826-2344532
行政检查 节能监察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2.《节能监察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资源节约与环境
保护科
0826-2341576
行政检查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检查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执法督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0826-2331107
0826-2333830
0826-2335177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办公室 0826-2333167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
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价格管理科 0826-2343446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每年:各行政机关1月31日公开/县级政府2月10日公开/市级政府3月10日公开/省级政府3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0826-2333167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法规科 0826-2332735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法规科 0826-2332735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办公室 0826-2333167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网站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 0826-233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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