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0 00:00 来源: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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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及农业农村经济管理。

  (一)基本职能。市委农工委是贯彻执行各级农业农村方面政策,承担全市“三农”工作统筹协调及服务的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责任的党的部门,主要有以下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2.起草市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检查督促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市“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参与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政策。

  4.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政策,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6.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工作。

  7.协调市直有关涉农部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加强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直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8.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职责。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如农业重大产业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指导全市“三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砥砺深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喜结硕果。一是建基地。围绕“111”工程沿线新建柑桔基地3万亩、蔬菜基地2.7万亩、花卉药材基地4.2万亩,配套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万亩;新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8.38万亩、改建林业产业基地8万亩。二是搞加工。引进广东中兴绿丰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7家。三是创品牌。推动“华蓥山”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三品同创”,“华蓥山”品牌被评为四川省十大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安蜜梨荣获“中国国际商标品牌金奖”,新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4个、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个。

  2.克难攻坚,农村改革蹄疾步稳。一是“多权同确”稳步推进。全市土地确权颁证率达91%;颁发和纠错林权证(含股权证)数量达63.4万本,立档归卷改革档案达5000余卷,全面完成纠错发证工作;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完成率达100%。二是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成绩斐然。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684笔26955万元,累计达到1307笔58034.1万元。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新培育龙头企业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8个、家庭农场231家,专业大户1780户,累计分别达到245个、2279个、1000个、5340个,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家、省级示范社达到73个。四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初见成效。累计发展基层社154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1479个、农民合作社261个、庄稼医院509个,开展土地流转26366亩、土地全托管服务46388亩、半托管37725亩。武胜万善供销社、岳池石垭镇供销社、华蓥庆华富民供销社3个基层社荣获全国基层社标杆社称号。

  3.突出“四好”,农村面貌蜕变提升。一是新村建设力度加大。向上争取到位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17292万元,建成402个幸福美丽新村,其中,2017年266个拟退出贫困村均建成幸福美丽新村。二是“四好村”创建实现飞跃。在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100个省级“四好村”目标基础上,通过自我加压,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增加了2个省级“四好村”名额。三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从严落实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负责制,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5元,同比增长9.4%,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增长水平。

  4.夯基固本,“洁净水”行动深入推进。建成洁净水项目138个,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65座,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站)113座,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站)60座;完成整治非煤矿山、水体承包养鱼等重点污染源506个。投入资金16694.79万元,集中关停、拆除、搬迁、整改畜禽养殖场(小区)1063家。

  5.闯关夺隘,脱贫攻坚捷报频传。2017年计划脱贫的48232名贫困群众、266个贫困村全部达标,广安区通过国检,前锋、华蓥通过省检,在全省率先摘帽。广安市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史哈常委在全省2017年贫困县摘帽现场推进会上高度肯定广安脱贫攻坚“创造了全省最高水平”,前锋区“十看五帮三机制”得到省委东明书记重要批示和高度肯定。

  同时,我委积极履行农业重大产业组办公室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先后承办市委农村工作会、农村改革专题会、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综合协调会议等大小会议30余次、近2000人次,承办外出考察、后勤服务、接待等20余次,承办重庆农交会、四川农博会等展会。牵头或主办调研、草拟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10余份。

  二、部门概况

  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于2012年8月由原市委农办更名,承担原市委农办的职能职责,系党的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政策调研督查科、产业发展科3个科室。截止2017年12月,有在编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8名,另2名高层次引进人员占市人才中心事业编制),西部志愿者1名,聘用驾驶员1名,退休人员3名,另有占我委行编的市政协农委专职副主任1名。有公务用车编制1台,实有公务小车1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安市委农工委收入合计28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21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备注:另有2016年结转结余至2017年度资金85.42万元,计入当年收入总计,未计入当年收入合计。)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广安市委农工委本年支出合计28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9万元,占55.73%;项目支出126.85万元,占44.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此外,另有2017年末结转结余至2018年度资金88.09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应支未支待支项目,如农业重大产业组专项工作经费及拨付四川农博会、重庆农交会开支经费等资金。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374.63万元。与2016年相比,各减少107.05万元,下降22.2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9.72万元,下降27.6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1万元,占4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万元,占4.40%;医疗卫生支出5.97万元,占2.08%;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占0.71%;农林水支出124.85万元,占43.5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引进人才费用2011008: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运行2013601:支出决算为129.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130125: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支出决算为7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独子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7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占21.85%。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其中:

  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农业重大产业组运行、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改革以及参加或筹办省上、市上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会务及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16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7月开始公车改革后,我委公务用车由原来的3辆减少为现在的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98人次,共计支出1.65万元。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其他兄弟市州来考察次数减少以及我委控制支出。

  3.2017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发生相关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农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1万元,比2016年减少24.39万元,下降31.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农工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26.8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对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不足。主要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缺乏可预见性,兼职财会人员的知识不系统、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我们在编制预算时考虑不足、编制水平不够高,在出现新的情况时又没能及时完全及时按要求申请预算调整,导致一些相近科目的少数资金互补调剂、部分科目做账不准确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实际,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准确把握各项业务的开展、工作发展动向以及资金需要情况,集合各科室之力,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科学设置预算指标,尽量减少预算调整。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防止出现过快、过慢支出的现象,做到及时、有效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市委农工委对农业重大产业组项目工作经费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7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政策完善不够,项目编制内容不够具体、可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该项目绩效编制在总体上效果明显,,但对具体指标的细化和量化方面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调研,多方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提升项目绩效编制可行性、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等。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6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8
总分 87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1)引进人才费用2011008: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人,我委共引进2人%;

  (2)行政运行2013601:指机关运行相关开支,如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指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村改革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工作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指退休人员(机关干部)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单位应交养老保险部分。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单位应交医疗保险部分。

  12.节能环保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指“洁净水”行动办公室工作经费。

  13.农林水支出。

  (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130125:指农业展会开支(如重庆农交会、四川农博会等);

  (2)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指市委农村工作会暨春耕生产动员会经费、广安市入编四川农业年鉴相关费用;

  (3)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农业重大产业组、“四好村”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农民增收、农业投资促进和农产品加工等工作开支费用。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委农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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