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27 00:00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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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起草,制定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规章制度,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实施。

  2.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公路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监督设计、监理和检测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工作与施工安全工作。

  3.实施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建设行为。

  4.负责工程交工验收检测与竣工质量鉴定,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5.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执行情况。

  6.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督导。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重要工作

  认真履行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切实抓好2019年及十三五攻坚之年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构建东向南下出川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川渝合作示范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四向拓展,努力构建“南融、北畅、东连、西捷”的外部通道网络,加速构建“二环十三射”的骨干道路网络,着力构建“环境更美、品质更高、服务更好”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等目标及实施途径,针对公路、水路和轨道等交通建设项目主动发力,积极作为。

  1.树立能“打硬仗”意识,建立敢“打硬仗”理念

  在此面临“十三五”攻坚之年关键时期,经济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的新常态下,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机遇更是挑战。质监站全体干部职工将牢牢树立能“打硬仗”的意识,建立敢“打硬仗”的决心和理念,乘势而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相关会议精神,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治理行动为主线,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管,不断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方式,以加强宣传、强化手段、落实责任为主要措施,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打好交通硬仗,为全市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借力川渝合作、川东北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监督理念

  面临新时代、新常态的发展,建设美丽广安,构建“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更要注重绿色的交通发展方式。一是借力川渝合作、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加强积极主动联系川渝地区、川东北地区和嘉陵江流域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地质监机构,加强区域联合联动监督管理,创新完善相关管理、监督及处罚制度,进而为各交通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二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严守三条控制线,在建设过程中,我站将不断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生态环境保护与工程建设并重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把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确保全面完成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我站将特别督促各参建单位立足于施工标准化这一长效机制,把节约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落实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在我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上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提升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品质,稳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3.创新监督模式,强化监督实效

  (1)重点针对性监督。为助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的快速推进发展,进一步强化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快速促进广安迈入重庆“半小时经济圈”,缩短地域距离,减少区域时间。针对广安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公路支线项目、省道208线邻水境高滩至九龙(川渝界)建设工程、省道208线石鼓至石垭段改造工程等联通广安重庆区域的重点在建项目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服务,为每个项目成立专门的监督服务小组,实行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另外针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将专门成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督查小组,全力保障各项目建设又快又好的运行,为高质量建设经济强市夯实交通基础。

  (2)全面推进施工标准化管理。根据交通部、省厅关于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及其考核意见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一方面是地方重点交通项目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施工,要强力推行智能张拉和循环压浆等新工艺;另一方面是新开工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全面推行施工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二级公路逐步推行施工标准化;第三方面是针对高速公路项目,积极推行首件工程监督,尝试信息化监督,努力创建品质工程。因此,督促建设单位在前期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施工标准化、品质工程和现代化施工技术费用,已经开工的项目要按照规定切实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和品质工程创建活动。

  (3)确立“先行官”意识。交通是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官”。而质监工作更是交通工作的“排头兵”,更要为各项交通建设做好先行服务工作。

  4.切实开展各质量安全环保专项活动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的有关要求,同时重点围绕“岁末年初”、“五一”、汛期”、“十一”和冬季等重要时段抓好各项安全创建活动,并结合环境污染防治相关专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环保宣传,提高质量安全环保意识,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技术,夯实质量安全水平基础,开展质量通病和安全环保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培育工匠精神,提高一线工人全方位素养。全市交通人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把提升质量安全环保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品牌、消费者崇尚质量安全环保,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安全环保、企业追求质量安全环保,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环保的浓厚社会氛围,以“建设质量强省,迈向质量时代”“创建品质工程”“创建平安工地”“打造绿色交通”为活动主题,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创建平安工地、建设绿色交通成为交通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质量安全环保水平上新台阶。

  5.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级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网络体系

  为加强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量,提升质监队伍能力素质,认真履行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我站已于2018年12月10日举行了2018年度广安市市县两级质监机构业务工作培训交流会。也深入了解了各区市县平时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存在的困难。目前,已经有5个县区建立了质监机构,我站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力助推县(区)一级质监机构建设,确保人员到位数量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符合要求,从而有效助力“四好农村路”创建。

  6.加强质监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

  我站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转变观念、认清形势,把目前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直面问题、勇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说真话,敢于得罪人,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敢于处理,切实担负起政府赋予的监督工作职能。二是要善于监督。善于总结监督经验和教训,加强专业技术学习,熟悉监督程序、规范、技术、措施。做到依法监督、严格监督、规范监督。三是要以身作则。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业务上内行精通、作风上严谨清廉,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不负使命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7.建立健全交通工程项目重点抽检长效机制

  为加强我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监督力度,掌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状况,实现质量目标动态管理,依托市财政提供的重点抽检费用,除开展在建重点公路水运项目工程质量重点抽查工作外,加大对农村公路等地方公路建设项目的重点抽查检测,通过开展重点抽检掌握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真实质量状况。

  8.强化监督信用评价实效

  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成果,对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等单位进行阶段信用评价。加大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方面出现违规的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加大失信行为查处力度,重点要加强施工单位失信行为的采集,并通报至交通主管部门,纳入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中,强化对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失信的惩戒力度。

  9.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质监队伍廉政建设

  我们将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对于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监督人员,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清退。从事质监工作,责任非常重大,在廉政问题上不能存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要警钟长鸣,始终保持责任心、事业心和平常心,不要因一时糊涂而自毁前程、追悔莫及。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以自身的正气引领监理、检测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切实为推进我们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这既是对交通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和社会各方面负责。严格要求全体职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业务上内行精通、作风上严谨清廉,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不负使命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为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预算单位,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从2019年起不再纳入市交通运输局内统一预算管理,预算资金由市财政局单独下达到市交通质监站进行独立核算。其内设机构4个:1、综合办公室;2、质量监督室;3、安全监督室;4、技术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收支总预算9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7.4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的正常晋升增资及2019年财政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收入预算9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支出预算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7万元,占95.95%;项目支出4万元,占4.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7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4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的正常晋升增资及2019年财政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3.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7.42万元,增加21.41%,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的正常晋升增资及2019年财政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11.52%;医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占3.45%;交通运输支出83.98万元,占85.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质监站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质监站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9.9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质监站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督查工作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7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2.0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独子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安排。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安排1.62万元,因2018年财政未预算安排交通质监站公务接待费,因此无法与2018年作比较。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兄弟市州及友好单位交流考察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未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2.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0.94万元,增加93.0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原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交通质监站从2019年起不再纳入市交通运输局内统一预算核算,预算资金由市财政局单独下达到交通质监站独立核算,致使原公用经费中有的项目未安排预算资金现得以安排;二是从2019年起财政统一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为原广安市稽征处机构撤销后由省厅划拨到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广市交〔2012〕95号划拨给质监站车辆一台,该车辆已无法正常使用,闲置待报废。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用于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督查工作等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广安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9年2月27日

 

2019年广安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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