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11 11:00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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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道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的管理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重点工作

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工作引领,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等机遇,树牢“一个理念”(打好交通攻坚战、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全力构建川东渝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突出“两项重点”(创建党建品牌、编制“十四五”规划),深化“两类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道路运输行业改革),健全“三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行业治理能力、“路长制”推行),持续打响交通硬仗,确保完成公路水运投资40亿元。

1.严要求抓实党建。总结提炼主题教育成果,组建广安交通党员先锋队、示范岗,打造广安交通党建品牌,深化“以案促改”,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强关键人群、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常态化监管,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抓落实确保成效。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应对的各项措施,继续保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严格落实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城市公交、渡口码头等交通工具消毒防疫工作。持续深化“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活动,积极帮助各地解决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复工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聚焦交通脱贫攻坚重点难点、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广安市交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确保全面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兜底目标及“十三五”交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乡村客运“金通工程”首批试点工作,不断满足乡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深入开展“农副产品进机关”消费扶贫活动,增强定点帮扶实效。扎实开展行业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工作顺利过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和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高标准编制规划。紧盯中省政策走向和各类规划调整方向,高标准选择规划编制单位,高规格成立规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高质量开展广安“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规划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争取更多交通重大项目挤进部、省规划盘子。

4.强统筹示范引领。以成功举办广安市与重庆市黔江区、涪陵区、渝北区、长寿区、合川区、垫江县、忠县7区县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第一次联席会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先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示范建设,争创全省交通强国示范试点城市,全面推进广安交通与毗邻地区建立定期交流合作机制、项目共同审批机制、交通综合执法联动和互认机制等,推动渝广交通互联互通。

5.大马力推进项目。在科学做好行业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工作保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公路方面:破解项目建设制约瓶颈,确保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项目先期建设段、G85银昆高速邓小平故居互通及连接线、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S208邻水高滩至子中段、S202邻水境内段、S203广安区恒升至肖溪段等7个项目建成通车。加快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G350广安枣山至武胜改建工程、罗渡渠江大桥、S406明月渠江大桥及引道工程、G210邻水高滩至渝北茨竹快速通道、S205广安区段、S204前期区段等14个项目建设进度。做实镇广渝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城宣大邻高速公路、华蓥至前锋快速通道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部分项目具备其开工条件或实现年内开工建设。水运方面:加快开展渠江广安段航运配套工程前期工作,配合重庆市交通局加快推进利泽航电枢纽建设。场站方面:华蓥南综合客运枢纽站、前锋汽车客运站建成投运,8个特色集镇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完工并形成示范效应;启动主城区东南片区公交枢纽站规划建设;提前规划渝西高铁广安客运枢纽站;精心指导、争取华蓥物流园多式联运项目申报交通运输部补助。继续推进广安民用机场、遂广高铁、渝西高铁前期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十三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迎部检工作,探索出台《出租车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为财政拨款一级行政预算单位,其内设机构9个:1.办公室(挂信访科、宣教中心牌子);2.人事科;3.法制科;4.建设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项目办牌子);5.运输管理科;6.安全监督科(挂应急办牌子);7.科技教育科;8.财务审计科;9.广安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6.74万元。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883.84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177.2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收入预算883.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6.74万元,占40.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1万元,占59.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支出预算88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万元,占45.95%;项目支出477.74万元,占54.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3.84万元,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7.2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25.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7.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56.77万元,增加12.07%。增加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安排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万元,占7.55%;医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占3.49%;交通运输支出468.91万元,占88.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县级及以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含工勤及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退休职工按83号文件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47.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含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广安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及运维和省市交通专网运行开支。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及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演练)抢险等方面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

公用经费12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职工独子费、局机关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5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厉行节约,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兄弟市州及友好单位交流考察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编制,故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7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1.53万元,减少8.46%。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4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打印机、电脑、办公桌椅及空调等办公设备设施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实施公车改革后我局将公车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处置后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万元。

2.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全部预算资金按要求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7.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广安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及运维和省市交通专网运行开支。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用于全市水陆交通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等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用于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及应急救援(演练)抢险等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0日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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