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道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的管理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加速构建四川东向综合交通枢纽,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深入推进“项目年”活动,建管养运安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预计全年累计完成公路、水运交通建设投资63.3亿元。
1.高起点规划,项目前期有序开展。《广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查。镇广渝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工可编制完成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即将启动投资人招商;城(口)宣(汉)大(竹)邻(水)高速公路方案论证编制完成,进入预可阶段。S203岳池段、S204前锋段、S205广安区段、S406邻水段等5个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广邻快速通道)、广武快速通道工可编制完成,正积极寻找融资渠道;脱贫攻坚幸福公路项目包一、包二完成立项;“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策划方案加快编制。
2.大马力推进,工程建设步伐加快。高速公路进展有序。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拆迁工作完成90%,施工单位已进场;重庆段即将启动拆迁工作。干线公路全面铺开。G210邻水县城西环线、广华大道道路工程全面完工;官盛渠江大桥、港前大道、环城公路彭家至港口段、清溪口渠江大桥、S203广安区段一期工程、S406华蓥段等6个项目加快建设;大龙大桥、S406邻水段、S407华蓥段、S208岳池段、S208邻水段一期工程等5个项目开工建设;G212武胜段一期工程、罗渡渠江大桥及引道工程、S202邻水段、中心嘉陵江大桥等4个项目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民生交通强力推进。新改建县乡公路204公里、村道1174公里,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204%、903%。完成渡改公路桥2座,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在建渡改人行桥1座即将完工。完成安保工程238公里。今年拟退出的266个贫困村实现通村硬化路全覆盖;指导岳池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水运工程稳步实施。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完成95%;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一期工程(A标桐子壕库区、B标利泽库区)疏浚、炸礁、护坝、筑坝工程完成,航标工程启动建设。
3.多方位保障,运输能力大幅提升。运输站场加快建设。武胜长途客运中心投入运营,岳池综合客运枢纽站等5个一级客运站加快推进,年内可投入试运行3个。开工建设特色集镇综合运输服务中心3个、启动建设5个,新改建乡镇客运站12个、村级招呼站(牌)1783个。发展农村客运片区5个、新增和改造客运线路8条、车辆54台;调整优化主城区13条公交线路、新增公交线路2条。现代物流运输稳步发展。新发展货运企业8家、新增货运车辆684台,公路货运量4074.59万吨,货物周转量350851.06万吨公里增幅排名全省前十。绿色交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购买比亚迪纯电动公交车165辆,现已投放105辆,占公交车总量36.7%,新能源公交车投放比例位列全省第二。信息化水平加快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共接件4698件,按时答复率95%,群众满意度100%。全市7个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现联网售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建设完成,实现跨区(市)域公共交通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初步设计完成。
4.精细化管理,行业改革稳妥推进。道路运输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深化驾培改革。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服务模式,覆盖驾培机构17家,覆盖率达100%;改革成果在全省推广,并被交通运输部纳入全国驾培改革政策加以运用。推动出租汽车改革。《广安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安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本起草完成,将择机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探索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华蓥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打破机构设置、合理调配资源、优化执法行为,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交通运输执法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人员膨胀、趋利执法等问题,有效破解了交通执法工作多头管理、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的难题。规范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使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优化交通行政审批流程,对已下放审批事项抓好督促落实;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上政务大厅,为223项行政权力按类编制内部运行图、填写流程环节详细信息、列举法律文书模板。
5.全过程监管,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路政等执法门类的监督,无一例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发生。运输秩序有效维护,加大“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车辆694台次;“双超”治理成效突出,货运车辆超限率小于3%;路政执法力度加大,查处率、结案率均达100%,巡查率达98%。安稳监管措施有力。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等“五大专项排查整治”,强化道路运输源头、水上交通、建设工地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及整治,筑牢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交、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安检查危工作机制,落实寄递物流业“三个100%”制度,反恐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党的十九大、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强化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截至目前未发生道路运输源头、水上安全和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党风政风行风持续优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加强关键人群、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管,有效防止交通战线腐败行为的发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系列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在10月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考核中排名升至第2名。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本年收入合计473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8.68万元,占本年收入89.33%;其他收入505.08万元,占本年收入10.67%。
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722.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2026.73万元、下降56.72%。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570.26万元,下降80.22%,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少于上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6万元,占本年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万元,占本年支出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8万元,占本年支出0.43%;交通运输支出4971.02万元,占本年支出98.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一般公共服务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决算支出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60.7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3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2140104(公路建设):支出决算为210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2140110(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2105.15万元,完成预算8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底下达项目资金,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0.交通运输支出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交通运输支出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公交都市编制费及轨道交通前期费按照项目进度支付款项,故其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27万元、津贴补贴147.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5万元、生活补助2.52万元、奖励金0.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万元等。
公用经费12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88万元、水电费3.53万元、邮电费2.65万元、物业管理费0.88万元、差旅费22.05万元、维修(护)费2.2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44万元、公务接待费8.67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福利费7.16万元、其他交通费4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预算9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简化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7月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安排我局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8.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20人,共计支出8.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兄弟市州及友好单位交流考察学习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简化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9万元,比2016年增加5.29万元,增长4.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5 |
明确性(5分) | 4.5 | ||
合理性(5分) | 4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5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1.5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2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对下属单位或重点项目开展目标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1)原2014年小平故里路改造借款,2017年10月经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核对,原我局拨公路处小平故里路工程借款500万元财政已作拨款处理,现调整为拨款收入;(2)50765.78元为清理单位无法支付的“形成呆账”的往来款项经上报批准后调整为单位收入弥补经费不足。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绩效奖励性工资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等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市纪委派出机构日常公用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年终追加新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质监站、造价站)正常运转,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1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用于官盛渠江大桥及公路安保工程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用于全市水陆交通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等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用于交通战备、交通普法、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督查等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15.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指用于广华大道正大沟服务区项目支出。
1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用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