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直机关工委职能简介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的轮训、中青年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组织协调全市“双联”相关工作;拟定“双联”工作的重要文件、年度计划、综合性报告等;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收集汇总全市“双联”工作帮扶规划、项目、资金等有关情况;考核市级部门和区市县“双联”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单位)参与联系指导区市县和基层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9.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召开市直机关庆祝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建党百年历史专题展、红歌大赛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服务中心大局。联合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化机关党建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办川东北五市示范研讨培训班;举办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公文写作大赛等活动,引导激励机关党员干部在推动“十四五”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活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上走在前作表率。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抓好中心组学习旁听指导,举办“賨州大讲堂”,深入推进“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确保全会精神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和广安机关党建网意识形态主阵地,组织评选市直机关“学习标兵”,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三是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在推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升组织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行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打造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推行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制度;做好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党代表推选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认领、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抓落实的浓厚氛围。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全覆盖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着力培育特色党建品牌,“七·一”前夕评选命名一批市直机关党建品牌。
四是坚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在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上走在前作表率。持续优化机关作风。组织开展市直机关纪律作风问题专项巡查、学英烈主题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严格落实工委班子成员联系督促指导制度,深入开展“双报到”活动,扎实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举办“好风传家”活动;深化机关纪委改革,出台《市直机关纪委工作运行规则》;深化约谈提醒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是坚持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走在前作表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条例》,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党支部发挥好基础作用。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能,开展好督查调研和述职评议等工作。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概况
市直机关工委核定行政编制11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统战群工科。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1个,即: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230.26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收入预算23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支出预算23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6万元,占74.81%;项目支出58.00万元,占25.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26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2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73万元,占9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占6.03%;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占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工会福利支出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及维修维护、大宗资料文印、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办公日常开支及信访安保等工作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0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驻村帮扶暨乡村振兴工作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6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主要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67.21%。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较2020年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直机关工委检查指导、调研督导以及市内外机关工委赴我市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方面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万元,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系越野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万元。主要保障市直机关工委重要调研、抢险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5.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56万元,增加36.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26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72.26万元;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驻村帮扶暨乡村振兴工作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支出58.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市直机关工委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