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14 00:00 来源:广安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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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已于2017年1月25日在广安市纪委门户网站公开本预算,现按照财政局要求重新在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主要承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市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市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承担与上级党委巡视工作机构及巡视组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交办事项;指导区市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2017年的主要工作要点:一是明确巡察任务。年度巡察对象不少于20个,巡察向村组、社区、学校、企业、站所等延伸。二是健全巡察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市委巡察办(组)外部协调机制、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四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业务素质。

  二、部门概况

  市委巡察办内设巡察一科、巡察二科,共有行政编制6名。市委设4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成员从巡察人才库抽取(每次巡察每组从库中抽取7—10名),巡察人才库共有各类专业人才196名。目前,在巡察办集中办公的公务员14名,聘用人员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委巡察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71.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1.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公用项目支出3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委巡察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办及各巡察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各项巡察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巡察办(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巡察办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市委巡察办(组)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保障完成各项巡察任务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017年市委巡察办部门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各项巡察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2.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

  表1-1.部门收支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中共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市委巡察办2017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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