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22 00:00 来源:广安市林业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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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市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的地方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全市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4.主管全市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协调国有林场(所)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7.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8.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9.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造林绿化扎实开展。一是营造林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一批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重点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98万亩、森林抚育5.5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7.42万亩、封山育林0.58万亩。二是种苗工作进一步强化。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定点育苗,就近栽植”的原则,认真落实资金、育苗地块和苗源,扎实搞好林木种苗培育和外调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已培育杉木、香樟、毛叶山桐子、核桃、花椒等绿化苗木2100亩,产苗量达3200万株。三是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植树和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义务植树参加人数达162.97万人,栽植树苗565.2万株。四是“111”工程配套绿化成效明显。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将造林绿化向宜林荒山荒坡、田间地头、村庄院落延伸。全市在“111”工程建设区域内实施城周、农民新村、四旁隙地、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的绿化美化面积1.7万亩。

  2.生态修复持续推进。一是华蓥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利用、先易后难”的原则,完成华蓥山旅游景区沿线的绿化美化彩化和废弃地的生态修复3.5万亩。二是湿地建设全面启动。市政府已正式批复实施《广安市全域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完成了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工作。在西溪河浓溪镇全民村等3个村境内七个区段2公里沿线,栽植菖蒲、美人蕉等水生植物近20万株,进一步美化了西溪河沿线的生态景观。三是“洁净水”行动成效明显。以嘉陵江、渠江流域以及白云湖、龙女湖、大洪湖、天池湖等湿地为重点,完成营造林任务6万亩,精心打造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净化和生态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林带。

  3.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一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加快。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种好两棵‘黄金树’”和华蓥山西麓“一路两特”特色林业经济产业带建设的决策部署,建成“两棵树”示范基地9000亩,完成“一路两特”特色林业经济产业建设任务5000亩。二是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快速推进。按照“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设施化”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壮大林业产业基地规模。全市已新(改)建产业基地11.88万亩(其中:木竹原料林4.27万亩、特色经济林7.61万亩)。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加强。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销售等,通过壮大业主引领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岳池县长田香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4家企业分别被评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林业扶贫进展顺利。一是狠抓科技带动。扎实开展科技扶贫行动,组织市县两级技术人员在广安区恒升镇代龙村开展100亩花椒丰产林培育技术示范,有效提升恒升镇代龙村及周边肖溪镇碧佛村,白马乡白马、洪江村和石笋镇马跃、伏龙等6个贫困村5000余亩花椒栽培技术水平,受益群众7084人,涉及贫困户542户,贫困人口1341人。二是强化项目投入。积极整合项目,加大对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造林补贴、林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上优先考虑贫困村、重点倾斜贫困户。先后在广安区龙安乡集中村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累计补助资金达12万元;积极向上争取林业资金30万元,整合农业、水利项目资金180万元,帮助集中村新建广安青花椒种植基地400亩。为岳池县酉溪镇双石沟村安排林业专项资金30万元,发展银杏基地500亩;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安排资金475万元,用于双石沟村5.8公里村级公路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和村两委文化阵地设施建设,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三是认真抓好对口帮扶。深入开展结亲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劳动力状况和发展意愿等实际情况,一对一制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饮水难、读书难、住房难、看病难”等实际问题,协助贫困户引进项目、发展产业,不断提高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截至目前,全局职工已累计捐赠现金3万余元,捐赠衣服、大米、面粉、食用油、化肥等折合现金1万余元,通过采取送鸡鸭苗、联系就业岗位等多种措施帮助联系贫困户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干部主动向联系贫困户汤齐杨借款5000元,同时积极筹集社会资金1万元,援助水泥5吨,为联系贫困户修建住房3间,面积80平方米,有效解决了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得到了帮扶对象的好评。

  5.林业改革稳步推进。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督促各区市县在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及时对漏登、错登、重登等问题进行核查纠错。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林权证错登、漏登纠错5.53万本,涉及面积2.48万亩,新颁发换发林权证15万本;调处林权纠纷154起,完善档案964卷。二是林权流转力度加大。出台了《广安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广安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与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初步构建起了市、县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全市已新增林权流转数量688宗、面积16.8万亩。三是林权抵押融资试点改革有序推进。在岳池县启动了全省第二轮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省级试点,并联合市农工委等部门印发了《广安市集体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有效提升了广大业主参与林权抵押融资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4笔、贷款4100余万元。四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铺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市林业局积极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动员会议和培训会议,认真编制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合理制定改革措施,推动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已全面铺开。

  6.资源管理依法加强。着力推进全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森林资源管理扎实有效。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签订了天保工程2016年度双线目标责任书,管护森林134.7万亩;加强林木采伐管理,采伐林木2.18万立方米,占省上下达限额的18%。加强林地管理,全面启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守森林资源保护地线。扎实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累计投入资金877.35万元,全市已基本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二是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明显。加大华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整改事项落实力度,目前,市政府已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18日上报省政府。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6台次,印发宣传资料2.1万份,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华蓥山大熊猫野化放归培训基地各项基础建设,先后投入40余万元,完成熊猫运动场和野化培训圈摸底调查、银杏大树栽植、白夹竹抚育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目前,已争取社会爱心人士捐款10万元,在华蓥山大熊猫基地认建基础设施和1500亩食用白夹竹林基地。三是森林防火常抓不懈。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10万余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89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活动340次,排查和整治各类森林火灾隐患237处。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有力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位。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市已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3.2万亩,防治率66.4%。及时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和除治工作,全市共择伐松树45500株,枯死松树的清理、疫木销毁、安全加工利用、伐桩处理、林地消毒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五是林业执法规范有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301起,其中共立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6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83起,受理涉林治安案件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12人次。

  7.林业经济运行良好。一是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2016年,全市预计实现林业产业产值70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1380元,同比分别增长10%以上。二是项目工作进展顺利。积极申报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大力争取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业科技推广、生态护林员等项目资金。2016年,预计完成林业投资2亿多元。三是项目稽查工作积极开展。采取综合性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前锋区和广安区2014—2015年度中省安排的所有林业项目资金开展了综合性稽查,对全市2014—2015年度中省安排的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贫困林场扶贫等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稽查;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概况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其他事业单位2个(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广安华蓥山大熊猫野化放归培训中心);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广安市中心苗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995.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市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23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76万元,占37.94%;项目支出768.54万元,占62.0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95.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12.28万元,增长11.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0.17万元,降低0.0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17万元,降低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8万元,占2.71%;公共安全支出5.93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1万元,占1.29%;农林水支出1160.11万元,占93.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6年决算数为33.58万元,完成预算7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已使用,正在准备报账资料。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元,完成预算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仍在实施。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2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41万元,完成预算3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2017年预算28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72.53万元,完成预算6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的大熊猫野化放归培训基地前期基本建设经费,华蓥山大熊猫野化放归培训基地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由华蓥山石林景区垫支,需待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按照市政府决定的投资比例拨付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3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正在实施。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2016年预算6万元,正在准备报账资料。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4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87万元,完成预算9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还有部分报账资料未准备齐全。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预算7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2017年预算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14万元,完成预算8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9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83.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了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开支;二是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市林业局车辆编制减少2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2万元,下降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42.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6.5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了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开支;二是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市林业局车辆编制减少2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27万元,占7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7万元,占27.77%。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5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森防站站长甘云坤赴日本山梨县研修松材线虫病防治(省厅组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7万元,其中:

  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检疫检测、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718人,共计支出8.3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用于接待省厅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广安检查指导林业工作,接待其他市州到广安进行考察调研等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9万元,比2015年增加65.37万元,增长83.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林业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1995.5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表:1.收入支出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政府采购情况表

广安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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