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农业局职能简介
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及其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有关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组织起草农业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负责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菜篮子工程”;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规划;负责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种子选育、审定、试验、示范、推广和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制定农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农场和农场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和农业工程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拟订植物检疫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监督市内植物检疫工作,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并指导组织扑灭。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农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实施“六个一百”工程,着力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奋力推动广安向现代农业强市跨越。一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持续用力做强优势产业优势品牌。二是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持续用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强化技术装备建设,持续用力加快现代生产要素推广应用。四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用力构建生态循环开发机制。五是落实改革重大部署,持续用力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六是统筹整合资源要素,持续用力抓好产业扶贫和农村能源扶贫。七是加强项目和招商工作,持续用力抓好农业投入。八是提高服务效能,持续用力建设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农业工作队伍。
1. 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新建产业基地28.94万亩。二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22家。三是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400个。四是新建现代蚕桑产业基地1万亩,力争全省现代蚕桑产业会议在武胜召开。
2. 抓好农业园区建设。指导武胜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6个;建成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融合和全产业链发展。
3. 抓好绿色畜牧业发展。一是指导实施武胜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探索畜禽养殖规范化绿色发展道路。二是实施“龙头企业辐射带动2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辐射带动提升生猪养殖生产能力达到30万头以上。三是发展肉牛产业,推行公司+农户(种养殖大户)模式, 2018年肉牛出栏量增长10%。
4. 抓好农业新业态发展。一是健康康养农业。完成《广安市中药材产业种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新建优质花卉药材基地7.5万亩。二是“互联网+农业”。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覆盖2221个村,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三是旅游休闲农业。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业村21个,创建省级农业主题公园7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农业局下属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4.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158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4.39万元,占1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51万元,占8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1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51万元,占72.2%;项目支出441.39万元,占2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9.8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70.51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71.87万元,减少5.4%。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9万元。
2018年农业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医疗卫生支出47.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基本医疗、门诊补助正常缴纳。
(三)农林水支出1480.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加大对农产品监管,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开展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保证机关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减少并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情紧急突发情况;控制动物疫情的扩散;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以及“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产业基地建设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22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策,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策,规范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农业局各项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7.5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56万元,减少0.07%。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广安市农业局未涉及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广安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00:00
来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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