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了更好地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按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依法给予惩戒,强化警示教育,做好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起草《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023年4月4日,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4月7日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竹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6月13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专家对《细则》进行专家论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12月15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细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终形成《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5章,46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细则》的适用范围,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主体和提级调查进行了确定,并对参与火灾事故调查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二章是事故调查。规定了火灾事故接报程序、事故调查组组成部门、工作开展方式和调查组的工作职责,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调查时限进行了明晰。
第三章是事故处理。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报告公布答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督促落实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是整改处理评估。对较大火灾评估的方法、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了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评估工作档案内容,规定了本办法施行日期,并规定了办法的有效期,如施行期间国家和四川省对火灾事故调查出台有新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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